那些年的警察,尤其是农村地区的警察,职业素养普遍低,对于法律的知晓程度也不高,处理案件,尤其是处理普通的民间纠纷时,往往是一靠人情,二靠人性,三靠想当然。
对于带有一点刑事性质的轻微案件,往往则采用“一吓二抓三打”的三步走原则,不听话就吓,吓不服就抓,抓了还不老实就打。
那时那地的农村人对警察既敬且畏,当然畏的成分要多一些,更怕坐牢,仅次于害怕死亡,在他们的认知里,一旦坐过牢,哪怕只是被拘留了几天,这个人的名声就彻底坏了,耻辱终生洗涮不掉,这个人也就彻底废了,和正常人之间就画了一条泾渭分明的界线。
所以一般来说,警察拿出手铐一吓,对方就服了,许多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屡试不爽。
这两名警察当然知道未成年的赵小禹不可能被判坐牢,连少管所都进不了,但吓吓他还是可以的。
赵小禹看见明晃晃的手铐,果然慌了,求助地望向爷爷。
赵天尧闪身挡在赵小禹面前,把两只手伸出去,喊道:“来呀,给老子铐上!妈的,斗不过老虎欺负猫,什么狗屁警察!老子扛枪的时候,还没有你们呢!”
咔咔两声,他的手上就多了一副手铐。
那个警察大义凛然地说:“你以为我不敢铐你?你这是妨碍公务,侮辱执法人员!”
这也是警察们在执法中得出的一条有效经验,每个家庭有厉害的,也有怂的,只要把那个最厉害的控制住,剩下那些怂的就服软了。
果然,孙桂香服软了。
“给,给,我们给,你把我大放了。”
她从立柜里拿出一个布包,解开来,从一叠钱中数出五百块,交到警察手里。
秦富忠得了钱,千恩万谢地走了。
两名警察把赵小禹教训了一顿,也走了。
摩托车的突突声响起又消失,一家人面面相觑,如梦初醒。
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通,明明是自己家吃了亏,为什么还要赔偿别人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