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们两个见惯了血腥,可是当看到白泽那恐怖的伤口的时候,心里还是相当的不忍心的。
“行了,你俩别娘们唧唧的一个伤口而已,比这个重的伤我都没事。”
“你们忘了前些日子在康巴洛部落,我整只胳膊都掉了吗?”
那次白则整只胳膊都被砍掉了,好在用了康巴洛部落的圣药才能得以恢复。
跟上次的伤相比,这次掉块肉简直就是小伤,其实这对白则来说确实也是小伤。
他们三个坐在树上,看着下面的狼群,这些狼根本不愿意离开,不停的在树下面嚎叫。
但是它们不会上树,所以双方就这么僵持着。
只要到了树上,其实优势的一方就在白则他们了,因为他们身上有充足的食物,饿不死。
但是那些狼群就不一样了,它们围攻人类目的就是捕食,一旦两三天捉不到食物,他们也就该放弃了。
这是动物的本性,毕竟不会有动物在自己快要饿死的时候还在坚守。
而且无邪和胖子手里有枪,他们现在已经画好了钢珠,随时都可以发射。
只要那些狼有什么异动的话,他们就会开枪打死一只就少一只。
一时间,气氛有些凝重,不过他们三个暂时是安全的,等到天黑的话,情况可能还会好一点。
因为天黑之后那些狼就更上不来了,而且周围也会多了很多的野生动物,说不定那些狼就会去找别的食物了。
这段时间白则的伤口在不断的恢复,大约过了一个小时,他的伤口已经恢复如初了。
如此严重的伤,换作是其他人估计要养上两三个月,但是白则不到一个小时就已经完全恢复了,根本看不出受过伤,只有裤子上的血迹说明了刚才的伤有多重。
这也就是很多人羡慕张家血脉的原因,但是没有办法,这种东西是天生的,别人羡慕不来。
裘德考用了一辈子的时间,想要突破普通人的界限,但是他最终还是没有做到。
而白则还有小官,他们两个都是天生的血脉,拥有着别人一辈子都达不到的先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