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二:《艾娃·摩根自传》·自序

十七岁,玛洛温女士突然平步青云,开始走私军火——我问过她很多次,这项要命的事业到底是怎么开始的,可她始终不愿告诉我。她从事这项危险的工作总共十个月,在事情变得更糟糕之前,她带着两个妹妹,卷着钱跑了。

在那之后,她做过助产士,做过奶牛工,还在一家当铺里做过会计……十九岁,她嫁给了她的第一任丈夫,在嫁给他之前,她就知道他们之间没有感情,但玛洛温女士更知道在荒原上没有男人是不行的,因为在这里,一具腐烂的男尸也胜过四个活生生的女人。

她最大的幸运在于她把钱藏得牢牢的,所以,当她被第一任丈夫打掉了两颗牙的时候,她离了婚。

她的第二任丈夫是个鞋匠,这一段婚姻持续了三年,据玛洛温女士自己说,这是她一生中最幸福,最快乐的时光,但好景不长,鞋匠患肺劳死了。

紧接着,她嫁给了她的第三任丈夫,并生下了我的妈妈。她的第三任丈夫是个没落的农场主,也偷偷卖一些违禁药品,玛洛温女士从来没做过这种事情,但她对走私贩私永远轻车熟路,于是她很快接过了丈夫的地下事业,依靠着丈夫的家族,没有人敢来再找她的麻烦。

所以,当我出生的时候,我们家已经是远近闻名的富庶人家。

我从小就在玛洛温女士的溺爱中长大,我是她最疼爱的孩子,她爱我甚至远远超过她的女儿,她总是把我带在身边,每当和人谈起她的孙辈,她会骄傲地拍拍我的肩膀,说你看看这个孩子,她就是当年的我。

那也是我人生中最幸福快乐的时光。在那段时期,我想如果我足够努力,也许将来我也能成为玛洛温女士这样的人。

后来我开始上学。学校里的东西太过简单,我总是逃课。我个性野蛮,成绩却好,老师们拿我没有办法,这种自由自在的日子持续到我的弟弟巴尔也开始上学。在入学的第一周,他有样学样,然后,我见识到了玛洛温女士的怒火。

她动手打了他,拇指粗的荆条抽断了三根,这仅仅是因为巴尔逃了一下午课。

在教训他的时候,我听见玛洛温女士说:小小年纪就逃课,长大了还能指望你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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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就站在楼上看着,非常震惊——因为她从来没有问过我这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