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担心的也不是草木皆兵,这样吧,你和陈矩去找叶大学士,把朕的意思讲清楚,报纸不需要查禁,但必须接受朝廷的管束,不能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朕以为把这份差事交与翰林院比较恰当,以后凡欲办报者,刊印数量、发行地域超过一定之数,需先上报翰林院审核,再缴纳万两白银做质押方可发行。有犯规者交由锦衣卫酌情处置,以情节轻重定罪,罚没查抄绝不姑息!”
实际上陈矩的担心并不是多余,只要《半月谈》和《东林旬讲》的口水仗打起来,用不了多久就会被有心人看到成效,然后争相效仿。
无论马经纶的报纸印刷技术多先进,出版发行成本多低,限于目前的交通状况,覆盖范围和时效也有局限性。一旦各地报纸蜂拥而起,肯定好汉难敌四手。
舆论比的就是谁嗓门大,为了确保舆论环境别太混乱,必须未雨绸缪,趁着朝臣们还没反应过来先立起高高的门槛,死死捏住审批权或者处置权,把有可能的竞争对手大部分挡在门外。
综合目前的局面,想掌握审批权怕是没啥希望。朝廷有太多和文化沾边的部门,比如礼部、通政司、翰林院等等,非要用二十四监去审核报纸,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半点道理。
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先把处置权抓住。反正《半月谈》已经占了一个窝,李贽正在广东筹办《农商报》,大概率会赶在审批新法落地之前。有这两份报纸一南一北遥相呼应足够用了,以后具体谁来审批并不关键。
反倒是之后的处置权很重要,有高高的门槛挡着,有资格办报的肯定不会太多,谁要是太碍事就让锦衣卫登门查一查。
从古至今,只要官方想找个人的麻烦,就没有找不出一点过错的时候。找到了就能小题大做、上纲上线,折腾黄了为止。
等到吃亏的次数多了,大家都知道处置权的重要性之后,想重新设定规则为时已晚。皇帝虽然不能强行推行新政,却有足够权力和能力维护现有律法,等于攥着一票否决权。
“万岁爷圣明,奴婢这就去找叶大学士商议,让他尽快拿出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