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若是我不杀,以和平的方式带着他们离开,那我就是他们的救命恩人,因为我带领他们离开是为了给他们更好的生活和未来!”
“再者,手上没有同族的血,他们走到哪里都能够堂堂正正,哪怕是哪一天他们回来,南疆的人们也不至于不接纳他们!”
“而另一方面,我终究是要离开南疆的,我若是将他们杀了,最后仇我结下了,可好处却留给了叶千尘,这样赔本的买卖我孙家人可不会干!”
“叶千尘如今也是要积攒实力的,他此次来南疆要么彻底踏平南疆将其掌控,要么与南疆合作结为盟友!”
“因为只要南疆在手,日后再加上他六叔镇南侯,便可以成为镇西侯魏靖后背上的一根刺,如此一来他北上讨要兵权也好,还是将来远征北蛮都没有后顾之忧!”
“纵使南疆他不取,镇西侯也会趁机想办法将其掌控!”
“若是南疆被他掌控了,且不说对他有多大的益处,日后对我来说也是一场天大的灾难!”
“今日我杀了他的管家与他反目,日后待我攻入南楚,他势必借道南疆从背后夹击我,如此一来我便有了腹背受敌之忧了!”
“而与阮问天好好谈判结盟,谈的好他依旧做他的巫王,而我则光明正大的带着人走!待日后我横扫南楚后,依旧可以提供他所需要的东西,比如粮食,铁器!”
“而谈不好,我无非带着投靠我的人另谋生路,却将南疆依旧拱手让给他,在这个情分上,倘若我日后进攻南楚不利,也不会担心腹背受敌!”
“因为我手下尽是他南疆巫族,而他们手上没有沾染同族的血,在这样的情况下,阮问天不会也不敢趁机围攻我。因为只要他这样做了,日后他必定丧失威信,而没了威信再想坐稳南疆巫王那可就难了!”
孙成宇道。
“我说小师弟,你是不是喝大了?”
“你已经让那三个上寨,六个中寨去攻打其他寨子了,如此怎么可能不染血?”陆浩云疑惑道。
“呵呵,谁说我让他们去攻打寨子了?”
“我只是让他们去招安去了,他们明面上是攻打那些群龙无首的寨子,实则我是让他们威逼利诱,让那些寨民跟着我去南楚罢了!”
“愿意跟我走的,我许给他们一个美好的未来,不愿意的我也给他们送去了粮食和生活物资!否则,你以为这么多天了,为何会没有一个寨子带着人马来巫王城救援?”
轻轻笑了笑,孙成宇随后便道。
“你说这话有人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