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活着》

1987我的年代 三月麻竹 1464 字 1个月前

《废都》这部小说是老贾的代表作。怎么说呢,作品名气够大,影响力深远,很受市场欢迎,在国外获得过不少大奖,他有些心动。

但稍后他又给否定了。

因为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够劲爆了些,很多人当时买来都是当做小黄书看的。

要知道他现如今才17岁啊,写出这样一本经验丰富的书,别个会做何感想?

好吧,这些其实他都不太在乎,

不论是国内历史也好,国外文坛也罢,古往今来出过的妖孽不知凡几,从不缺天才。

所以,难道他就不能是天才?

26岁的王勃能写出《滕王阁序》这种永恒经典,理论上他自然也可以,谁也不能把“天才”之名规定死。

不过他主要是顾虑陈子矜。

假若自己因写《废都》而名满天下,那这姑娘和自己的往事肯定会被那些无孔不入的记者给挖出来。

现在自己无权无势,根本压不住这种劲爆新闻。

要是到时候记者追着问:李先生,你和陈子矜上过床吗?

那他该怎么回答?

上过?

没有。

关你屁事!

这三种答案不论他选哪个?

不论他回不回答?

都会不可避免地对陈子矜造成第二次伤害。

那些无良媒体为了赚足眼球,搞不好会把书里的各种动作描写都套到陈子矜头上,认为他是从这姑娘身上获得了实践经验和灵感。

在名节还看得非常重的时代,陈子矜好不容易才逃离了上湾村这个舆论漩涡,自己年少无知时已经害过她一次。

重生回来不能再伤害她。

《废都》放弃了,他的注意力稍后转移到了《人生海海》和《活着》上面。

这两本小说都是好篇,他都比较喜欢,前生起码看过不下五遍。

尤其是放在床头柜上的《活着》,说十遍也不算多,书里的各种细节和内容,他可谓是记忆犹新。

两本都是心头好啊,实在难以抉择。

这可是选谁、谁倒霉的事,他有些于心不忍,毕竟这两作家他曾经爱过不是。

他甚至开始扒拉自己祖上跟姓余的、跟姓麦的是否有过节矛盾?

但结果显而易见嗨,自己祖上都是农民,好不容易出了个官身陈建国同志,可还没捂热乎哩,又变成了老农民。

他娘的就这家世,同人家八辈子都打不倒一竿去,哪来的矛盾?

思来想去,权衡许久的李恒最终还是做了个艰难的决定,写《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