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没有见亲眼见过,但是彭栋相信有些人绝对会做出这么疯狂的事情的。
“既然你去过,他说明你知道这个地方在哪里了?”
“兄弟,听我一句劝,这个世界上有好多事情不是我们普通人能管的,你就当不知道,这里面的水实在太深了,听说它存在很多年了,但是一直都相安无事,明白了吧?”
刘洪达说这话,透着绝望,看来是见识过里面的黑暗了,对彭栋的劝诫也是发自真心的,坑了这么多人,这个地方却毫发无伤,只能说明一件事,他们的利益分配很均衡。
晴天打伞怕晒了,雨天打伞怕淋了,所以伞是个好东西。
“我不是救世主,我也管不了那么事情,我只想去见识一下销魂窟,放心我不会难为你。”麻筋找不到了,难为一个毫无相干的人是没道理的。
“兄弟,你来的真的?”刘洪达盯着彭栋问道。
“好奇心有点重!”彭栋就是想见识一下这样的场所。
“那行吧!先去吃点东西,我们晚点过去。”
一到晚上,这些场所都是夜猫子。
一个苍蝇小馆子,简单的两碗面,两个菜。
“我的收入不高,给人看场子,没有一技之长,也不想进厂打螺丝,就在外面瞎混呗,别嫌弃。”刘洪达估计是习惯这样的日子了。
彭栋点点头表示理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自己无所谓。
“没有,没有,挺好的,混吃等死,混排在第一位,吃排第二位,社会混好了,才有资格讲究吃嘛!”
“呵呵,你这个说法倒是新奇,人们普遍都认为混社会的混子没出息。”
“其实,绝大部分人都没出息,勉强糊口而已,混与不混又有什么区别呢?”
人们过往无非是一日三餐果腹,身上衣物避寒,这是最简单的,如果有能力那就吃点好的,穿点高级的。
“也是!还是你活的明白!你跟麻筋到底咋回事?连警察都找来了。”刘洪达实在是忍不住好奇心,还是问出了口。
“我跟他有仇,他伙同别人把我爹的腿打断了,他的同伙被抓了,只有他跑了,我是来找他报仇的。警察是来抓通缉犯的。”彭栋实话实说。
“啊?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麻筋太过分了,怎么能干伤天害理的事情的呢?如果能找到他,你使劲揍他一顿出出气。”刘洪达很惊讶,原来两人有过节,还是大仇,怪不得要找麻筋,这事做的欠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