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防范于未然

大宋神探志 兴霸天 1712 字 1个月前

比如江湖人重义气,从这方面入手,先以美酒佳肴款待,再以国家大义,百姓安危为由,让他们甘愿赴汤蹈火,为种世衡实施离间计的和尚法崧,就冒着生命危险,成功让李元昊杀掉了自己的心腹大将。

朱氏又是哪一种?

哪种都不太像……

眼见事发败露,她甚至完全没有考虑过自杀,难道就不怕谍细被俘后,遭到无尽的拷问与折磨?

“这个女子被堵住时,对我说出朱氏的称呼毫无惊异,对于众人的围堵也没有意外之色,她是假冒‘萱娘’的逃犯朱氏,应该没有疑问。”

“但皇城司比我们更熟悉谍探,朱氏没有谍探的风格,他们不会看不出来,刚刚莫老那如释重负的神情,可不是假装,那就只剩下一种可能……”

狄进深吸一口气:“皇城司公器私用,借敌国谍探之名,抓捕自己想要的人!若真是这般,此事的性质,就完全变了,将来若是事发,协助抓捕的我岂不成了贪功之辈,百口莫辩?雷老虎好心机啊!”

雷彪之前许诺,擒下朱氏,积攒功劳,来日便是科举入仕,起步也比其他的进士要高,这话还真没错。

因为朝廷有明文规定,抓捕谍探得奖赏,尤其是那些重要的情报人员,“支赏钱三千贯,白身更与补三班奉职,官员并与改转。其知情藏匿,过致资给之人,如能告捕得赏,与免罪外……”

这是一件功绩,只不过大部分情况下地方官员没法办到,因为他们不通谍探之法,但越是如此,能擒下敌国贼子的士子,越显得才干出众。

同样是进士,一个明察秋毫,辨识奸邪,另一个则没有此类功绩,得派差遣时,朝廷自然有所偏向,更别提由此衍生出的声名。

但如果是以谍细之名抓捕自己人,那又大不一样!

甭管朱氏是不是杀人放火的恶徒,都不能被冠以这样的罪名,不然的话,就是杀“良”冒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