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末栀巷新居

皇城司女仵作 七轺 1344 字 1个月前

她没认出来,倒是羊家大哥,也就是桂婆子丈夫一眼认出了她,几年后两人成了亲,成了孩子。

家中婆母得了重病,原本富裕还不错的家,给婆母治病悉数花了出去,吊命了七八年这才没。

那时候小儿子也刚满月,夫妻二人再次谋生,她阴差阳错下做了房婆,之后一干就干到了现在。

现在她诚信好,一直以来在这个圈子里也有了几分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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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家里也开了个手艺铺子,小儿子在家不忙时就被她拉出来赶赶驴车送送路。

古代百姓出行受限颇多,田宅买卖亦非易事,大兴高祖时期便定有明律:“凡典卖、倚当物业,先问房亲,房亲不买,次问四邻,四邻不要,他人并得交易。”

裴敬通过桂婆子才知晓,即想卖田宅,要先得到族人的首肯,然后还要得到邻居的首肯。

业主需拿一张问贴,将族人邻居的名姓列在其上,写明卖宅理由及银两,然后询问亲邻可愿买宅、可同意他卖宅,同意者需在问贴上签名,倘若有人拒签,这田宅就不得卖予他人!

当然,拒签必须说明理由,例如“业主败坏家财”、“卖此田宅有违祖训”、亦或“四邻不愿换街坊”等等奇葩理由。

过了“遍问亲邻”这一关,买卖双方需在衙门买一张定贴,经衙门审查后才可起草正契,正契需一式四份:一份买方持有,一份卖方持有,一份交衙门审批,一份留在税院。

桂婆子长期做这个,期间一直都是她在跑着这事儿,阿父之前全权委托,谈下来收入十五俩银子的费用当真是赚的辛苦钱。

青松巷的宅院当初也是桂牙婆帮忙跑的书契。

如今阿父没了,她还需抽空去趟衙门给阿父销户,皇城司开具的身故书契。

当初阿父自己买了地埋葬阿母和裴静,人故去安葬可不能随便乱找地方挖,要是乱挖,说不定会被报官抓走。

除了这方面的原因,尤其是汴都,户籍制度让人们打消了随地挖坑掩埋的念头。

为避免流民出现,对户籍的管理特别严格,每家每户都有个户贴,就跟前世家家户户的户口本差不多。

只不过里面的内容更加详细,像这人原先的籍贯、现在的籍贯之类的,跟如今基本上没什么不同。

用锁钥打开门,推开而入是一个小院,比之前青松巷更加宽敞,梧桐树坐落右边,大门朝向由青松巷的朝东成了朝南,每家每户之间空闲更大,光线极好。

“这是个二进院,进门这边的房子,姑娘以后有了家仆可以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