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在召集了金陵城中的所有官吏之后,便由张昭负责执笔,顾雍负责讲解,七嘴八舌地开始向一众官吏进行介绍。
很快,金陵的一众官吏也都明白了这一制度实施的好处,然后便所有人参与进来,开始对张昭书写完毕的政令进行抄录。
经过大半天的忙活,在十余名使者的努力下,政令也被一一送了出去。
新的政令内容如下:
为了确保荆扬二州能够拥有强大的军事实力,为了保证日后军队形成战斗力的速度,为了尽可能地减少伤亡。荆扬二州各郡县、乡亭从即日起开始实行辅兵制度!
凡年满十六周岁青壮皆可就近前往各县城报名参加,最低训练周期为一周七天。
训练期间,由各县县尉进行组织,为了保障县尉们的权益,从即日起提高县尉的地位和待遇,日后小县的县尉与县长同级,大县的县尉与县令同级。
训练期间,由县尉委任参训人员中的佼佼者担任“军官”,如有村正、里长等在其中,则优先担任“军官”,负责带队,协助县尉组织训练,并由县尉分派任务等等。
训练期间,由各县官府、军营提供食宿,一日三餐,每七天一个周期提供鸡蛋、肉食,并于第七天发放一周的“工钱”。
福利待遇的标准为,普通青壮每周三十钱,如天数不足,则满三天者发放半数工钱;不满三天者,则以一天三钱的标准发放。
“军官”每周的工钱则为五十钱。
每周开始训练前,都需要提前一天进行登记,统计籍贯、姓名、年龄等等基本信息。
凡参与训练者,日后在军队招募兵员时,皆会优先录取。
如在训练期间负伤,则由官府提供治疗。
如在训练期间爆发战事,则参与训练人员皆需要参战,训练军官立马晋升为正式军官,县尉担任地方最高军事长官,并进行指挥。
倘若爆发战事,参与训练人员全部按照正规军标准享受所有军事制度的福利,当然,违反军纪者也会按照正规军的规定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