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方收取的商业税收高达五成,也就是说一名商人在中原赚两个亿,我方就能收到一个亿的商业税收。
商人出力,官府给予商人经商、贸易的权利,钱就是大家一起赚的。
而且这些商品不同于我答应给予曹操的船匠,这些商品都属于消耗品,曹操方是不可能有能力模仿并进行生产、制造的。
像白纸,中原有这个技术吗?并没有。
像茶叶,中原有地方种植吗?并没有。
像丝绸,中原有这个品质吗?并没有。
虽然双方开展了贸易往来,但三大商品的核心技术却依旧牢牢掌握在我方的手中,因此我躺着赚钱就行。
相反一百名船匠在给予曹操之后,曹操便能自己造船,然后组建水师了。
但是战船有了,如何训练水师,对曹操来说依旧是一个大问题。
因此,我对此依旧是高枕无忧,并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双方的结盟对彼此都是平等的,说不上谁吃亏,谁占便宜。
曹操提出的要求都是军事方面的,而我方提出的要求都是政治、经济方面的。
由此可见,曹操与我方结盟的目的,依旧是以军事为主。
而我方与曹操结盟的目的,则是建立在休养生息这一大政上的,是为了和平。
结盟前夕,王猛与张昭、鲁肃的意见相左。一方认为应当结盟,然后加入联军,出兵北上;一方则认为应当结盟,然后趁机休养生息。
结果在周瑜的到来后,坚定了我方加入联军,出兵北上的决心。
出兵北上,千里之遥,最大的问题是后勤运输。结果这一问题被我完美地解决了,出兵要运粮,结盟后也要运粮。
这样一来,出不出兵问题都不大了,反倒是出兵北上带来的好处更多。
一方面,可以在我和曹操的协议中,在战后能够得到一半的战利品——也就是战马。
一方面,可以通过加入联军,让我收获一部分北地的民心,为我日后的一统天下打下坚实的基础。
另一方面,出兵北上还能巩固我和曹操之间的结盟,为我方带来更长久的利益。
原本我和曹操之间水火不容,淮南战役消灭曹军三万,樊城之战消灭曹操三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