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骨醉之刑

"下一个谣言又和女帝武则天有关,历史谣言九:武则天对王皇后与萧淑妃处以骨醉之刑。"

“《旧唐书》中记载:武后知之,令人杖庶人及萧氏各一百,截去手足,投于酒瓮中,曰:"令此二妪骨醉!"数日而卒。后则天频见王、萧二庶人披发沥血,如死时状。武后恶之,祷以巫祝,又移居蓬莱宫,复见,故多在东都。”

“王皇后与萧淑妃被废后,武则天令人打她们一百杖,砍去她们的手脚泡在酒缸里,这就是所谓的骨醉,数日之后,王皇后与萧淑妃死去。”

武则天饶有兴趣地听着,嘴角挑起一丝冷笑。

她又不恨王氏和萧氏,吃饱了撑的么?

如果说先前杀女的事她还会愤怒,现在这些谣言已经不能挑动她的兴趣了。

杀女,是后人建立在她女儿早夭的痛苦之上对她的品性进行抹黑。骨醉,在她看来就是纯粹的失败者在意淫。因为她是女人,她打破几千年男权社会的禁锢成为女帝,动了男人们的蛋糕,他们自然会编造些黑料抹黑她的形象,再洋洋得意地说一句:看,她是多么的心狠手辣。

李治目光幽深。

王皇后和萧淑妃被废的真实原因是侵犯了李治离异,但她们本身是没有大过错的,只是权力博弈失败而已。两个没有过错的后妃,又怎能用这样的酷刑来处置?折磨王氏与萧氏,无论是对李治还是武则天来说,除了败坏自己的名声以外,没有任何好处。

“可能有人会说,这是正史里记载的呀。那么我们来看看《旧唐书》的成书时间,距离武则天时代有几百年,那么作者是如何得知骨醉的呢?我认为,应该是采用了刘宪的《大唐新语》:则天知之,各杖一百,截去手,投于酒瓮中,谓左右曰:令此二妪骨醉可矣。只不过《旧唐书》添油加醋,把截去手改成了截去手足。”

“宋朝的《新唐书》则更加夸张,不仅砍掉了二人的手足,还把手足反着接回去。二人死后又斩了她们的尸体。”

武媚娘轻笑说:“九郎,你信史书里说的么?”

李治瞥她一眼,神情悠然:“媚娘,我的妻子,我自问还是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