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9日,发现山屯子人的居住地点,报警联系警察。警方在该房屋内未找到三丫。
2006年11月1日,山屯子村附近发生山火,火势尚未得到控制,无法确认山屯子内的死亡人数。附:新闻报道剪报。
2006年11月5日,确认张栋梁死亡,死因为失血过多,系自杀,其双眼被抠出,并吞入腹中。尸体被发现于出租房屋内。附:警方尸检报告影印件。
2006年11月6日,接到委托人电话。电话录音2。
“呼……哈啊……”
“您好,于先生。”
“咕……呼……”
“于先生,您还好吗?”
“我……我不知道……我……”
“于先生,发生什么事情了?”
“啊?啊……事情……事情就是……我刚才,我电脑开了,自己开了。里面自动播放东西,把我吵醒了。我……我不知道……书房里面现在还有声音,我不敢去看。我……我不知道是中病毒了,还是、还是其他……我……”
“您现在在家里吗?我们现在就到您家里查看情况,可以吗?”
“好、那太好了!”
“请您暂时不要擅自行动,和我们保持通话。”
“好、好。”
2006年11月6日,前往委托人住所。音频文件。
“你们来了!就在这边,书房在这边,那个东西还在播放!”
“好的。”
呼呼呼啦啦
“呜哇”
哒、哒、哒……
“怎、怎么样?”
“是那个三丫在向你传递信息。”
“我?为什么?我……我又没有……”
“您发现了摄像头,委托我们做调查。”
“这……她……她现在在哪儿?你们上次说,没有找到她。还有张栋梁……张栋梁他……”
噗嗤嗤……叽里咕噜……
“那个……那个在放什么?”
“您最好是不要看。”
“啊?很……很吓人么?”
“嗯。我们需要拷贝这份文件。可以吗?”
“可以可以。你们拷贝完,是不是……”
“会在您电脑内删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