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送我暗器防身,我已经很感谢了,虽然你并没有记住我手腕的粗细,让这只镯子给我旧日的伤疤……都磨破皮了。”
不得不说,高延宗的手腕子确实细,元无忧堪堪仅用拇指跟食指!就能圈住他的手腕,他的腕骨又瘦又窄,就薄薄一层皮包着骨,连触手的肌肤都雪腻凉滑,难怪一磨就破皮。
元无忧顺便多看了几眼他流血的手腕,发现那处皮肉有着叠加的旧疤。她觉得这处伤疤眼熟,突然灵光乍现的想起来,
“这是你当初…取血给我喝,留下的伤疤?”
高延宗板着脸抿着嘴,固执地往回抽手,眼神倔强。
“小事而已,不必挂齿。”
听他承认,她不禁涌起一阵心疼,元无忧虚空望着他手腕上的银镯,语气歉然,
“是我送东西的时候考虑不周,你快把这个破镯子摘下来吧,咱不要这个了。”
高延宗听罢,直接将手镯藏到身后去,眼神警惕地望着眼前的姑娘,摇头,
“干什么?哪有给人家的东西又往回要的?”
“不是,这镯子不是会割伤你的手吗?我给它处理掉,然后再研究别的暗器给你。”
“割手我也要,这是你第一次送我东西,大不了我回去自己改一改。或者下次,你送个符合我手腕尺寸的手镯给我。”
“啊?”
高延宗唇珠一翘,眼神威胁!
“啊什么?你不愿意送我了吗?”
此刻的元无忧,说不上的心潮澎湃。
她张口就想回:“送!你要什么送什么!”这句话差点儿就顺口秃噜出去了,幸亏她还有点儿骨气,但不多。
元无忧不禁开始反思。
试想一下,就高延宗这条件的绝顶美男,出身皇室宗亲,比他四哥玩得开,又比狗皇帝更忠义有人情味儿。在她沦落中原举目无亲,还被含冤入狱的时候,是他顶着活阎王之名,行圣人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