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倒不必。此事我会留意着的。”
江晚这话,让沈长婉无从辩驳,沈长栋既是进了殿试,结果如何,对于他们家而言,已经无所谓了。
“那你们什么时候回来?”
“多则一个月,少则半个月,左右很快就回。”
买粮食这事,得行动快些,毕竟他们需要的量大,要是逗留的时间太久,很容易被人盯上。
必须速战速决。
再者,他们行动得越快,粮食也越能更快地送去边境。
“好。”
话说到这里,沈长婉没了意见,杨慧也没有,只有沈长乐一脸的不舍,也想跟着一起去。
“我们俩先去南方探探情况,等你四哥的事解决了,我们再带着你去。”
听沈长乐说想跟着,要是他们这趟去不是买粮食,江晚肯定就带着她了。
不过这回带不了,以后还有的是机会,于是江晚就耐心温柔地劝道。
“那好吧。”
沈长乐听江晚这么说,倒也没有再纠结,虽然心里依旧不好受,但还是懂事地点了点头。
次日,天不亮,沈朗跟江晚没有惊动任何人,两人就骑着马离去。
一路直奔两江一带。
“怎么样?”
一日奔袭,两人来到汉口一带,等进了城,他们先找了个地方,简单装扮一番。
沈朗一身锦缎长袍,大拇指上戴着翠玉扳指,宝石戒指,妥妥一暴发户的打扮。
而江晚呢,一身细布的袍子,扮作低眉顺眼的随从小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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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好。”
瞧着江晚的打扮,细皮嫩肉,不像是小厮,反倒像个书童。不过小厮也好,书童也罢,她化了妆,英眉高鼻,看不出来是个女人。
跟在金陵的时候一样,两人先租下一间货站,然后让粮商把粮食送去货站,两人再收进空间里,最后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
就这样,两人沿着两江开始徘徊,短短七日,收了三十多万斤粮食。
“夫人,东西都买好了。”
前几日,沈朗扮暴发户,然后就轮到了江晚。此刻,他们夫妇二人在湖州的粮店里,江晚穿金戴银,扮成女巨富,沈朗则化身跟在她身边的管事。
“走吧。”
江晚虽然扮成女巨富,但却是从‘西北’来的,穿金戴银,一举一动却格外豪放。
见沈朗把他们出来后的最大一笔生意谈成,她懒懒地瞥了他一眼,缓缓站起了身。
从始至终没有给粮店里任何人一个眼神。
“不愧是北蛮子,一点礼貌都不讲。”
江南一带富裕,自视甚高,江晚表现得太粗鲁,虽然花钱不手软,但依旧没有得到他们的尊重。
两人前脚刚一走,后脚就被粮店里的掌柜冷嘲热讽起来。
不过好在沈朗跟江晚两人走远了,没有听到,但就算是听到,他们俩也不会跟他计较,生意已经做成,他们此行的目的也差不多完成了。
“加上这一单生意,咱们买下的粮食有八十万斤了吧。”
“粮食有了,其它的也有近万斤。”
此行格外顺利,不仅买了粮食,还有油盐等。林林总总,沈朗空间里塞得满满当当。
“十天了,等收完这批粮食,咱们回去吧。”
从出门开始,沈朗跟江晚几乎是黑夜白天连轴转,连休息都没休息。
虽说每走一个地方,风景都不一样,但时间久了,也觉得没什么意思。
更何况,他们已经买好了粮草,等回去整理一番就能前往西北送粮。
“行。”
会试结束,隔了七日就是殿试,加上路上送信的时间,差不多几日前,殿试的消息就应该送到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