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斯特的南部,有连绵的大山。
这些山不是有土之山,地表之上也没有多少树木,反而大多是坚硬的岩石。在这大多是岩石群地表层的山上,盖不了房子,根本不能住人,没有什么土壤,也无法种些什么,山上面也没什么草丛果树,连灌木丛也没个几把,什么牛马鹿羊都不能生存,不能说绝地,但绝对养不了多少人的。
可是,这南部的山脉,却也有好处。
是的。
在看起来坚固的岩石层下,是湿暖的地下空间,并且是十分庞大,堪称一个小世界的地下空间,多了不敢说,如果在里面躲几千个半精灵军团,还是不成问题的。这是刘一夫亲身观察过。
这地方。
养兵十万都不在话下。
不过,毕竟是陌生的地方。
在这地方之下,还有一群原住民。
这是一群十分丑陋的东西,叫地矮灵。
虽然十分丑陋,但一经折服,它们会是最好最老实最忠心耿耿的奴隶下属。即便有朝一日,你沦落了,落难了,朝不保夕了,快结束了,它们依然会忠心耿耿的为你付出一切。
不过,这要是征服他们才行。
所以刘一夫不得不慢慢派兵,攻打这大山的地下世界。
另一方面,他要全力修炼魔法。
他感知到了。
这个世界。
超凡的力量正在衰退。
迟早有一天,会衰落到一个恐怖的低谷地步。到了那时,一个魔导师估计也就发一个电不死人的小电,魔法师也会成为全部骗人的玩意儿。
并且,有人学习魔法,也会举步维艰。
二十年苦功,也滋不出一点小火苗。
现在,是不多的,最后的机会。
十年时间里。
刘一夫一直在罗甘森林。
修炼魔法。
他的魔法,降术,皆有成长。
特别是魔法方面,刘一夫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至少。
他不用再慢吞吞地吟唱念咒了。
甚至。
他用战利品的上些好的干净的光滑的人皮制造了自己的魔法书。
魔法师。
一般会需要两本魔法书。
一本是自己要学的。
一本是自己写的。
现在刘一夫就是自己写了他自己的魔法书。
这本书叫御死之书。
它详细讲解了如何研究处理尸体。
此个还有控尸,炼尸,制造尸体,等魔法术。
此后有人得到了他的魔法书,结果制造出了所谓科学怪人的玩意儿。
甚至,还被应用到了战争中。
因为这魔法有伤天和,虽然它是对的,强大的,但最终还是埋没了。
刘一夫魔法大成。
他切切实实做了很多事。
比如他用野蛮生长这个魔法种了很多稀有药材,有的药甚至是百年千年的极品。只不过经研究他发现,这种魔法一般不能乱来的。
能量是守恒的。
你要是强行的乱来,就会造成很可怕的后果。
比如土地会直接干硬,沙化,坏死。
如此便是罪莫大焉了。
所以,施展这魔法,要适可而止。
可一可二不可再三再四。
且事后要用河泥和米田共给土地加肥,还要保持注入足够的水分。
如此,大约三五年后,这土地才不至于坏死掉。
此外,他还利用降术和魔法的结合,用绿芙萝克拉希瑞最后给予他的一块特殊神铁打造了一刀一剑。
刀名找朋友。
剑名交朋友。
两把刀剑各自镶了一枚宝石。
剑上是红宝石。
这是一枚绿芙萝收藏的红太阳宝石。
据说。
此物原本是太阳王一世法王十四世收藏起来的宝物。
可惜。
法王十六世派心腹罗拉子爵出征绿芙萝结果失败,丢了这枚宝石。
此后就在绿芙萝手中了。
未想,最终是落到了刘一夫的手里。
并且给镶嵌到了交朋友的这把剑上了。
为什么呢。
为什么要把如此之物镶嵌到一把剑上?
因为此颗宝石拥有强大的吸收太阳能量的特殊作用。
是一枚难得的魔法宝石。
此物能让刘一夫在挥剑时更容易自如并增强威力的释放光系的魔法。
找朋友更恐怖。
加装了一枚黄色的晶莹宝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