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弯下腰,伸手抓住棕熊的腿骨,用力向上翻开,他马上看见,在棕熊大腿骨的内侧还有几块没有被剃干净的碎肉,他的脸上立刻露出了惊喜的笑容。
他蹲下身,从小腿上拔出短刀,开始熟练地用短刀剔那些残留的碎肉。
忙乎了不到五分钟,他竟然剔下了二斤多碎肉。直起腰来,他感到心里美美的,心想:“晚上又可以和全家人足足地吃上一顿熊肉了。”
他把包好的熊肉塞进包里,又开始用短刀在那堆内脏上翻挑起来。
翻着翻着,他突然眼前一亮,一只巴掌大小的紫黑色椭圆形物体赫然出现在了他的视野中。
“熊胆?!!!”
姜思宇的脸上顿时露出了惊喜之色。他知道,熊胆可是比较贵重的药材,一只熊胆少说也能值八百多块。
他如获至宝,急忙蹲下身,麻利地用短刀把熊胆割下,装在一个防水袋子里,然后塞进了背包的最底下。
他带着欣慰的表情抬起头,直起略微有点发酸的腰,在心里喃喃自语道:“今儿的运气还真不错,整了二斤熊肉不说,还搞到了一只熊胆。等明天去收购站把熊胆卖了,把钱交给妈妈,妈妈一定会很高兴的。”
“全家人一直在努力地给弟弟攒钱买假肢,已经攒了快三年了,希望今年能把这件事办了。”
“妈妈的抑郁症现在变得越来越严重了,如果再不想办法治疗,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一想起整天失眠、脾气古怪、日渐憔悴的妈妈,刚才还因捡到熊胆而兴高采烈的姜思宇,心情立刻又变得阴郁下来。
“唉……都怪我,我当时要是不跑,弟弟说不定就没事儿了?唉……”他懊悔地摇摇头,三年前那惨烈的一幕禁不住又浮现在他的眼前……
那是一个阴沉闷热的下午。
姜思宇和双胞胎弟弟姜思云正像往常一样,在一个山梁上对练散手。哥俩在练武方面都挺有天赋的,十二岁就已经是散手六级了,比一般同龄的孩子高一两级。
他们正练得起劲时,看见一队狩猎归来的佣兵,骑着马有说有笑地从上梁的西坡爬了上来。
佣兵们一爬上山梁便在他们哥俩练武的场地旁边停了下来。
狩猎队长下马后,便找了一块平整的空地,把猎物从纳戒里拿出来放在地上,看来他们是准备在这里分配完猎物之后再各回各家。
这个狩猎队共九名佣兵,看胸前的徽章实力都不弱,队长是一级武师,其余的队员都是武者。
一名最年轻的佣兵的怀里抱着一只刚出生不久金毛小狼崽,看起来甚是可爱。谁也没想到,就是因为这只小狼崽,让这名年轻的佣兵丢掉了性命。
就在佣兵们正聊得开心时,一群巨狼为了救自己的孩子已经悄悄地把他们包围了,而他们却全然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