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开饭了,三个人早就认得痛不欲生了,端起大碗也不管烫不烫了就是一顿胡吃海喝,很快就被热粥给烫的嗷嗷惨叫。汪凌拿起一只鸡腿,看了看包装顿时有些无语,竟然是乡疤佬牌子的。
你要是乡吧都不能说啥,这疤字是怎么个意思。但是有肉就不错了,撕开包装袋后一股防腐剂的味道直冲口鼻,但是香味也很是浓郁,就像在闻味精一样。
对面王粒丁早就三口两口干掉了一个,在发觉骨头是可以咬的动后,连一点渣都没留下,显然是不打算给那条老狗留了。吃完后有些不解馋,把榨菜放到包装袋中沾了沾辣椒油,放进嘴里后顿时两眼放光。“诶,你们别说啊,我从来都不知道榨菜原来这么好吃。”
两位老人吃的很慢,小口小口的吃着粥,笑眯眯得看着三人狼吞虎咽,“慢点吃,粥还有呢。”老大爷将自己碗里的粥吃完后,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一个烟袋锅子,吧嗒吧嗒的抽了起来。看了汪凌和王粒丁一眼后,突然拍了下腿,然后走进了里屋,捧着一个小罐子走了出来。
两人本来还在纳闷这是个什么,结果等大爷揭开了盖子后,浓郁的酒香瞬间就散发到了屋子的每个角落。“你们俩和我儿子小时候很像啊,他也这样吃饭,都几乎不用嚼的。这酒啊,他特别爱喝,每次回来都要带走好几坛,来,你俩也尝尝。”一边说着,一边给两人倒上了一碗,“女娃娃就不要喝酒啦。”这句话是说给林灵听得,林灵连忙摆手表示自己不喝。
汪凌其实是挺爱喝酒的,在猎魂这每天烈酒为伴的生活很是对他的胃口。本来只顾着肚子饿,满心思的填饱肚子,现在肚子里有点东西了,一闻到这酒香也有点馋了。端起碗来放在鼻子下嗅了嗅,“真香!”
王粒丁看着自己面前老大一碗酒,却是有些胆怯,他酒量不行,当时被汪凌哄骗着喝了两杯莫吉托,第二天愣是没爬起来。这大爷倒得酒,光闻就知道度数怕是极高,一时不敢动碗。
大爷见王粒丁的表情一时发笑,“哈哈哈,年轻人还怕喝酒吗,我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可是每顿饭都要喝三大碗的。”
老太太踢了大爷一脚,“你是个酒蒙子,还能所有人都和你一样啊,看你那臭德行。孩子,要是不能喝就别为难,你大爷就这样,有人来总想一起喝几杯。”
老大爷的性格很不错,他假装生气的瞪着老太太,“你这个老妈子知道些什么,他们折腾了一天了,喝点酒解解乏的。”
王粒丁有些不好意思了,纵使有点怂,但大爷也确实是一片好心,他端起了面前的大碗,抿了一口。顿时眼睛瞪得如鸡蛋一样,绷着嘴忍了半天才没吐出来,最后还是愁眉苦脸得咽了下去,“我的天,辣辣辣!”忙捧起粥又喝了几大口。
汪凌觉得这王粒丁太夸张了,也喝了一大口。瞬间一股火辣辣的感觉从口腔到食道中传来,简直就像喝了一口火下去。不过汪凌也是经常喝烈酒的人,只是皱了皱眉头。酒咽到肚子里后,嘴中这才开始弥漫大米发酵后的香味,虽然这酒精度数很高,却是没有那种酒精勾兑过的十分刺鼻的酒精味道,满是粮食的香醇。
汪凌长出了一口气,将嘴中残留的一些火辣吐到了空气中,对着大爷竖起了大拇指,“好酒!”
大爷很高兴,告诉汪凌这是自己酿的,这酿酒的技术还是跟着自己爷爷学的,村里这些乡里乡亲的都喜欢他酿的酒,经常拿着东西来找他换。
一聊到酒,汪凌感觉和大爷唠的很是投机,这话匣子打开后,本来就很是融洽的气氛变得更好,两人推杯换盏着实喝了不少。而王粒丁也被感染了,虽然这酒辣的他恨不得要吐火,却也喝了不少,满脸通红,正是那传说中的走肝型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