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和胡一山闹崩了?
还是胡一山要离开世纪娱乐?
即便原因是后者,那最后也应该是胡一山带着方正一起跳槽,所以前者的可能性较大。
任凭霍克心思百转千回,方正熟视无睹,他过头去欣赏着墙上的巨幅画作。
不管原因为何,合同还是要看的。
第一条就和迪乐与蓝天的不同。
头两年和世纪娱乐二八开,违约金五百万。
之后四年则视当时情况重新签订合同,违约金一千万,同时世纪娱乐有权利随时终止这后四年的合同。
这说明自己有极大可能是方正,或者说世纪娱乐广撒网中的一条鱼。
两年发展好的话再商量其他,混的差的话直接扫地出门。
另外一个方面也体现了微乎其微的人性化——要是混的太差公司也会主动把你开了就行,不用拼命凑解约金。
其实这些金额对于霍克来说仅仅是一个数字符号。
真要到和世纪娱乐这样的庞然大物闹到解约的地步,除非霍克那时已经是顶级明星,否则对方直接通过强大的关系网把你封杀,不信有哪个公司敢对着干。
至少近五年,没有哪个一、二线明星传出和华盛兄弟、蓝天娱乐或者是世纪娱乐解约的事情。
其他中小型公司倒是有,一年一个都属于基本操作。
同样的,世纪娱乐会负责接洽迪乐这边偶像组合的事,也要求霍克把这个偶像合同履行完毕。
而音乐、电视和电影这三个方面开出的条件几乎和蓝天一模一样。
“有一点没有写在合同里。”等霍克翻看合同许久后方正补充道,“公司支持表现优秀的艺人开设个人工作室,只是把名头挂在公司下方,参与收入分成,但其他方面和独立运作没有区别。”
他又来了一句:“前年公司给耿杰开设了个人工作室,而他今年刚满24岁。”
耿杰是世纪娱乐这两年力捧的电影新人,结果三部男二的资源砸下去还是三线。
这是给霍克透露出世纪娱乐对新人非常有耐心?
当然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