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刘铭传督办台湾

百年争战 路人四九 1138 字 27天前

25日,曾国荃抵沪,中、法、赫三方就赔偿事宜协商三日,亦是无果。赫徳苦劝曾国荃让步,否则战事必起,曾国荃亦无奈道:皇太后有言,赔偿之事,概不允准!吾安敢造次!

赫徳道:尔国之人,最懂人情世故,应有应对之策;赔偿既不允准,可以抚恤金替换之。

曾国荃道:赫徳先生言既及此,最多给予五十万两白银。

总理衙门大臣奕劻闻讯,怒斥曾国荃多事,安敢认此无名之兵费!

曾国荃惴惴,再不敢直面,赫徳再谓巴徳诺道:贵国索要两亿两千万法郎,此额甚巨,清国绝不答应;可取三分之一,折合八千万两白银,以铁路修筑权替代之,十年厘清,如何?

巴徳诺道:我即致电巴黎请示。

赫徳道:即取之,必予之。贵国与安南订立新约之前,安南照常向清国纳贡,如何?此无实际意义,只为照顾清国颜面而已。

巴徳诺道:法中条约已界定清国与安南之关系,此万难再改。

赫徳道:全权大臣束手无策,此乃我个人之建议,我即请全权大臣上报清国总理衙门批准。

曾国荃闻讯,坚辞不报;赫徳只好亲为。

1884年8月5日,总理衙门大臣奕劻电告赫徳,绝不赔偿一两军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