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停停!”史密斯大喊:“听着,明,我知道你写歌很强也很快,但不用每一次都写新歌,你知道你现在一首歌能卖多少钱吗?”
他卖了个关子,看着明昭不说话。
缇娜却并不买账,直接了当的开口:“最新报价是华纳提供的,想让你为他们的王牌歌手写一首主打歌,42万美金。”
史密斯不满的嚷嚷:“缇娜,你还是我推荐给他的,怎么这么快就偏向他了?”
缇娜笑道:“抱歉,史密斯先生。谁给我提供薪水,我为谁工作。”
看来是个拎得清的人,明昭想着。
如果缇娜是史密斯安排过来对他的行程指手画脚的,那不止是缇娜,就连史密斯,明昭都要考虑换掉了。
史密斯不在意的耸了耸肩:“听到了吧?你现在一首歌值42万美金,这样的邀歌申请我手里堆积了很多,你如果不想自己唱就卖出去。”
他顿了顿,接着说道:“至于卢瑟,不要太过担心,大部分玩电音的现场都很loser。”
明昭以为史密斯是在战术上轻视对手,没想到第二天比赛的时候,才知道卢瑟真的很...
一言难尽。
现场三百名观众,有一半是为他来的,但是听完他的演唱,沉默的震耳欲聋。
只有几名死忠粉在鼓掌欢呼。
明昭在他之后演唱,曲目是《wake》。
清新脱俗的快节奏一想起,刚刚还死气沉沉的观众顿时来了精神。
“At break of day,”
“In hope we rise,”
“We speak your name,”
“We lift our eyes,”
主歌前半部分的旋律其实一直在重复,但就是这样简单的旋律,却能让现场听众不自觉的跟着摇晃身体。
“The streets will glow,”
“Forever b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