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买,南亚,乃至整个亚洲的国际大都市,当然,这是在加尔各答暴乱之后,在加尔各答没有发生那场席卷半个印度的起义前,孟买在英国人眼里,依旧只是贸易港的定位。
但是自从整个加尔各答发生暴乱后,这座英印殖民当局所统治的核心城市,就被英国人放弃了,改为选择了与印度洋更近的孟买。
而在被选中之后,孟买除了保留了当地本来就有的贸易产业,更是在英国人的推动下,发展出了金融业这种高端的不能再高端的“造钱产业”。
甚至还成立了印度第一家外汇交易所以及期货交易所,但是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孟买迅速被劈成了两半,一面是“温饱线的挣扎”,一面则是“朱门狗肉臭,路有冻死骨”,如果说原来的印度,本来就是这样的一个地方,那么在英国人的推动下,只是把这一情况推高罢了。
在孟买,高种姓做工,甚至是乞讨,并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事实上,在整個孟买,有超过四万名乞丐和流浪汉,其中有至少一千五百人是高种姓,这些人都是因为在金融投资上失去家产,最后不得不从一个高贵的高种姓成为让人厌恶的“下等人”。
印度作家帕鲁克汗就曾在自己的孟买早晨中如此写道:
“阿丽雅是个刹帝利,她也是一个高贵的素食者,但因为投资棉花期货,她失去了一切,她的丈夫因为她赌输了嫁妆要和她离婚,她的家人也不希望这么一个辱没家族声望的女人回家,她找到了我,我借给了她十卢比,第二天,她死去的消息传来,她死在了神庙里,这是她花钱从神明那里,祈求得到的待遇,而我也因为这件事,损失了十卢比,直到今天,我还保留着她那张永远都不可能还回来的欠条-——”
——
“先生,要报纸吗,新的报纸,只要两个派沙——”
看着眼前这个黢黑,一看就是营养不良的少年,吉尔扎里冷酷的表情,突然晃了晃,随后从兜里掏出一张卢比钞票递了过去,紧接着又说:“告诉我,最近发生了什么,如果你回答的好,我就不让你找钱。”
望着抓在对方手里的一卢比纸币,少年抿了抿嘴,露出一副因为长期不刷牙,完全发黄的牙齿:
“尊敬的先生,最近棉花价格因为丰收的原因,下降了一成半,乡下的棉农,正在组织人手闹事,目前已经被镇压了。”
“棉花-——”
听到棉花,吉尔扎得就想起了他在美利坚联盟国所经历的那两个礼拜,他至今还记得,那些农场主,是如何用皮鞭教训他们的“奴隶”的,当然,现在因为“反奴隶法”,只能算是嘿人短工了。
但不管怎么变,农场主手上的皮鞭都是不会变。
“还有什么,你都说出来,说的好,我再给你一块。”
卖报少年听到这里,恨不得自己的脑子里全是新闻:
“先生,孟买成立了一家新的百货公司,就在西边那条街,据说里面什么都有,还有很多从其他国家来的商品,哦,对了,因为贸易封锁的缘故,汉国商品是不允许卖的。”
“最近孟买抽调了不少军队,说是要到边境抵御汉国人,保护我们印度人!!”
说到这里,少年露出了憧憬的笑容;
“先生,你说大英帝国是不是很好,给了我工作,还要保护我们所有人,真的,我认为英国人那些老爷比本地的,对不起先生,我不是在说您-——”
少年差点把心里话都说了出来,意识到不对劲之后,立马改口,甚至还害怕的给吉尔扎得鞠了一躬。
而在对面的吉尔扎得听到这话后,立马变了脸色,甚至蹲下来和眼前的卖报少年说话:“小子,你记住,你是印度人,无论你是什么种性,伱都无法改变你的身份,你永远也不可能真的成为英国人,哪怕你获得国籍也没有用。”
“为什么先生??”
“因为,主人是不会允许狗和它一样坐在餐桌上吃饭的,哪怕这条狗,穿上了人的衣服,但狗就是狗,永远也无法改变!!”
“小子,你记住,你是印度人,你信仰印度教!!”
拍了拍对方的脑袋,甩给了对方第二张一块面额卢比,吉尔扎得转身离开了,而抓着他留下的两块卢比的少年则是呆了呆,最后小心翼翼的把钱塞进了裤腿里。
——
吉尔扎得好似回到了当初在“加尔各答”念私立中学的日子,那个时候他认为自己是婆罗门,家里开染料厂,还有大片的土地,家产加起来也超过了百万卢比,在印度无论如何都算是富人了,而且因为他的种姓身份,几乎家旁边的所有人都对他尊敬有加,但是这一切最终都化作了烟云,因为无论他在学习里怎么努力,都无法获得真正的关注,甚至那些不如他的英国学生反而凭借身份获得了比他更高的成绩,只是因为他的英格兰人,在印度考试,可以加分。
【英国规定,有英国国籍的人,在殖民地上学,是可以加分的,且越偏远加的越多,本质上,就是吸引人口过去,加强当地的统治。】
而且最重要的是,在那所学校里,他事实上感受到了“身份”所带来的鸿沟,这是他在家乡无法感受到的,在家乡,他是“万人敬仰”的高贵婆罗门,但在这里,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更确切的说,他有时候在那些英国人眼中,只是一个有点身份的土著,土著的一切再怎么好,都变不了人。
直到那场危机爆发,他参与了暴乱,甚至他还组织了一批他们家的佃农打劫了一家英国人开的珠宝店,亲手吊死了那个平时看不起他的英国同学,当时的他感觉自己成为了和湿婆神一样伟大的人物,直到英国人打回来。
当时为了逃避英国人的抓捕,他们家几乎动用了所有的关系,才把他送到了一艘去美洲的客轮上,要知道当时英国人正查逃犯,查的厉害,如果不是那个汉国船长足够强硬,再加上当时汉英两国之间的关系,还没有现在这么差,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躲过了一劫,从印度飘洋过海来到了美洲。
他至今都还记得他落地金山后吃的第一餐,那是他人生中吃的最好吃的东西,一盘猪肉白菜馅的饺子,是的,身为高贵素食婆罗门的他,吃肉了,事后他没有任何的后悔,因为对于他来说,吃肉,意味着“解脱”,是脱离印度那个愚昧地方的象征。
【从小受英式教育长大,碍于家庭,只能吃素。】
事后他曾有过那么一丝后悔,但是却没有后悔多久,因为他加入了一个“光荣印度”的组织,在这个组织内,他们畅所欲言,他们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没有任何人管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