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
温荞视线望向沈知珩,有些尴尬。
沈知珩轻咳了一声,给他母亲找了个合理的解释。
“荞荞是另一座上市公司的实验人员,我们是在一次交流会上认识的。”
“哦,那你们的工作都是同样的。还真相配啊。”
温荞也跟着微微一笑不说话。
“嗯,爸妈,我过段时间打算辞掉这个工作,白手起家,创立自己的公司。”
“这个好啊,阿珩。你可算想通了,一直为别人打工能有什么出息?还不如自个创业,建立一个公司,自己做老板。正好爸爸旗下有几个公司,送你一个公司让你管管?”
“不了,这些年来我也有存款,我想要靠自己的双手逐步打拼。”
温母害怕温荞误会沈知珩一无所有,会看不上他,便帮忙解释着:
“荞荞,你别误会了。阿珩这孩子天生就很聪明,他读大学的时候也在家的公司里做过很多大项目,是一个非常出色的领导人。只不过后来这孩子也不知道怎么的,一心只想着实验,没有了空余的时间去管理公司。但是,他只要决定做一样东西就一定会做到。而且,我们沈家还有几个公司。回来都是给阿珩的。您千万别误会,他并不是什么穷小子。”
温荞听着沈母的解释,就知道沈母害怕她因为沈知珩从头开始而感到嫌弃,所以才这般的解释吧。
他们还是多心了。
温荞并不是因为阿珩的钱财,才选择的他,当然不会因为他一无所有而感到嫌弃。
温荞微微一笑,安慰道:
“伯母,我知道阿珩很优秀,我跟他在一起,也并不是因为他的钱财。而是因为他的人品。”
温荞所说的也是实话,在未来的末世里,钱财就是一群粪土,毫无用处。
她最开始看中的是他的脸,后来认识了他,因为他对自己的无微不至的照顾和爱护,便让温荞爱上了他的人。
“那就好,荞荞,真是好孩子。”
沈父沈母简直松了一口大气。
他们的儿子前段时间,一直着了魔的说要一辈子做实验,要为这个社会做贡献。说一辈子都不会娶妻生子。
这下,儿子终于找到了一个喜欢的女生。他们当然要竭尽所能的想要留住,就算是人品有问题都行。
幸好,眼前这个女生是个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