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胡子警察目光闪了闪,把枪插回枪套,取出手铐,走到曹昆身前,就要给他铐上。
曹昆手一偏躲过:“等等,你们凭什么抓我?”
大胡子警察愣了一下,他们平时对亚裔高高在上惯了,居然到现在,都忘了要出示逮捕令。
主要是吧,很多亚裔一看到他们,就特别的老实,根本不会问什么逮捕令。
大胡子警察向身边一人示意,那人从身上取出一张纸展开,亮在曹昆面前:“现在怀疑你,与塔纳监狱的惨案有关,这是洛杉矶法院出具的逮捕令。
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说的话,今后在法庭上,都会成为你的供词。”
还真是因为塔纳监狱的事,曹昆倒没有太意外。
毕竟,他做为《电锯惊魂》的制片人,和制片公司的老板,被调查很正常。
只是,按照程序,他们应该是请曹昆回去协助调查才对,而不是逮捕。
除非,他们掌握到了什么关键性的,可以给曹昆定罪的证据。
而曹昆确定,他不可能留下那样的东西。
但现在,这偏偏就是逮捕令。
对方什么证据都没有,就直接开出了逮捕令,还上门暴力抓人,可见,他们平时办案有多嚣张。
可能,他们不是针对所有人,都这么嚣张,只是在面对固定群体时,才会如此。
比如说亚裔,特别是华裔。
曹昆也没有分辩的意思,逮捕令都开出来了,现在大声说我没干,我跟那事没关系,不仅没用,还会像个傻子。
曹昆没有再反抗,任大胡子警察给自己戴上手铐。
两辆警车,拉着警笛,闪着警灯,带着曹昆回到了洛杉矶第17分局。
另外的警车,继续留在了曹昆家,做进一步的搜查。
一回到警局,曹昆就被带进了审讯室。
那个大胡子警察,和另一个偏瘦的警察,跟着走了进来。
没等曹昆坐下,大胡子警察就冷声问道:“说吧,你们有多少人,你们是怎么救走的约翰-克莱默?”
曹昆抬头看了看,没有看到监控。
这两个洛杉矶警察,也没有架便携式DV机,更没有手动记录口供的意思。
曹昆也不在意,他微笑反问道:“你们就那么认定,是我救走的约翰-克莱默?”
大胡子警察沉声道:“听说,你是一位驱魔师?”
曹昆:“是。”
大胡子警察:“是你的电影公司,拍摄的《电锯惊魂》吧?”
曹昆:“没错。”
大胡子警察:“之前,有人向警局匿名举报,说竖锯真实存在,叫做约翰-克莱默。并准确说出了他所在的位置。
警察根据线索,就真的抓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