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听曹昆道:“和所有的主要演员,都要签一份长约,嗯,按10部签。
每部续集的片酬,不得高于第一部的20%。”
如果可以,曹昆甚至想一美分也不给他们加。
但片子一旦大卖,不加是不现实的。
到时候官司打起来,他会成为理亏方。
法官,也会更倾向于演员这边。
这样的例子,在好莱坞有很多。
除非,他把演员弄死。
但那样,谁给他拍戏呢。
而且,一旦打上官司,就相当于跟演员闹掰了,对以后的续集不利。
当然,曹昆也可以用一些逼迫的办法,但为了这么点钱,完全没必要。
一次签几部,也是后面迪士尼和漫威的做法。
但强势如迪士尼,一旦片子大卖了,每部也会涨片酬。
林义彬没想到曹昆居然会这么自信,一次就签10部。
这也太夸张了。
这在好莱坞,从无先例。
他提醒道:“曹先生,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拍到10部,我们要付违约金的,否则,就要将相应的片酬给他们。”
曹昆:“没关系,他们要是违反合约,也需要付违约金。我要给他们设定一个天价违约金。
嗯,这方面的事,你就别管了,我会找律师搞定的。
好了,你现在就去找这些演员,尽管搞定。”
…………
半个月后,时间来到1999年5月7日。
一场中等规模的首映礼,正在举行。
这是环球,为《木乃伊》举办的首映礼。
虽然,一般的恐怖片,都不会搞什么首映礼,但《木乃伊》不是纯粹的恐怖片。
它是一部魔幻恐怖片,本质上,是一部爆米花片,不需要搞什么恐怖的氛围。
本来,以曹昆的角色,根本没有参加首映礼的资格,更别说走红毯了。
但是,环球又怎么敢,不给他发邀请。
当初签合同的时候,就已经写明了,一旦有首映礼,他必在受邀名单中,并且一定有走红毯的机会。
更何况,他现在的身份,本来也不仅仅只是小演员和驱魔师。
《木乃伊》的主创人员,和环球及主演请来的嘉宾,一一走上红毯。
此时,雷切尔-微姿挽着曹昆的胳膊,也走上了红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