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呔!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两人策马狂奔,一下午的时间便驶出了古南县数百里路,就在二人准备找个地方歇脚,顺便喂马儿一些草的时候,他们的前方突然出现了一伙蒙面的持刀歹徒。
这群人约莫有着三四十个,其打扮看起来各不相同,为首之人身上还挂着一块皮草,脸上一块显眼的刀疤看起来渗人无比。
唐天羽见到这状况,不由得抽了抽嘴角。
想他堂堂武王殿下,没想到居然会有一天被打劫。
而且你这出场台词也太老土了吧,八十年前的土匪都不像你这么说话的。
“怎么样?这是近日老子在话本上看到的新台词,威风吧。”
“哈哈哈哈,大当家的威武!”
听到为首男子的话,周围的蒙面匪徒都不由的哈哈大笑起来。
他们并不像唐天羽那样觉得老土,而是真心觉得大当家的有文化啊,这一字一句的,硬是将打劫二字提升了一个档次。
真是可惜,若是大当家的不是落草为寇的话,恐怕都能考个状元。
以大当家的这文化水平,别人寒窗苦读十年,恐怕大当家的只需要十个月就能高中状元,入朝为官。
比起他们的大当家,他们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来,更别说是看话本了,最多翻两篇春宫图,学习学习上面的动作。
“嘿嘿,大当家的,这小子是个肥羊啊,你看他那身衣裳,那材质!小的以前在城里王员外家看到过,光是这衣裳恐怕就值好几两银子呢。”
“哦?哈哈哈哈,你说老子要是穿上那衣裳,是不是也能成个文人?”
“大当家的本来就是文人,何须这衣裳来衬托?”
“有道理啊,今晚赏你小子二两狗肉!”
听到身旁小弟的话,刀疤男顿时眼前一亮,这小子挺会来事儿啊。
刀疤男名叫王周,乃是这岭岚县附近远近闻名的土匪头子,就住在离此处不远的清风寨上,人称他为刀疤周,在这一带也算是臭名远扬了。
官府也曾不止一次的出兵剿匪,奈何那清风寨上地势险峻,每一次官府出面剿匪都是损兵折将,久而久之官府也拿他没有办法,只能听之任之了。
官府管不了,这就更加涨了刀疤周的嚣张气焰,近日来出门越发的频繁起来。
所谓雁过拔毛,兽走留皮,凡是从这清风寨门口路过的人,多多少少都要留下些东西。
比如女人,比如金银珠宝,比如马屁,甚至连货物也不放过。
今天也是听到前锋小弟汇报说有两个衣着光鲜的人向着清风寨的方向而来,王周连想都没想就带着弟兄们提刀出门,早早的就等在了这里。
两个人?衣着光鲜?那感情好啊,人少,穿的好的话肯定就有银子啊。
当然,若是他只是一般土匪的话,可能还不至于嚣张成这样,主要这王周还是个实打实的武者。
而且其实力一点都不弱,和他那凶神恶煞的外貌也格外的匹配。
听到他们的对话,唐天羽不由得抽了抽嘴角,你哪里来的迷之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