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狐无聊地摆弄着酒盏,仰头饮下一杯,灼热的液体灌了进去,却无法填满深入骨髓里的孤寂。
他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可刚送至唇边时,碧色的酒里忽然倒映出夙鸢的影子,让他恍惚一愣,回头时,却没有在身后看到任何一个人。
这已经是第几次错觉了?
李元狐握着酒盏的手慢慢僵住。
他心里说不出的郁闷,偏偏这个时候,记忆这种东西从他脑海里跳跃出来,遮蔽了他的双眼,将他的心绪带回了十二年前……
那一年,李元狐才四岁,便被遣到南越为质。但好在有他兄长李寒熙一路护送,也不至于过于孤单。
这一队人马历经千山万水,终于抵达南越疆土。在稍作安顿之后,李寒熙以采购为名,易容后悄然造访了夙家。因其与夙家老爷有要事相商,于是将李元狐托付给夙鸢照看一日。
那一日的光影,似细碎的金沙,清晰得可以触及每一缕光线的脉搏。
然而,这光晕之下的一切却又显得不够真切,仿佛是一场悠然梦境……
李元狐在来之前就曾听李寒熙提过,说夙家的商道与别人不同。寻常商贾往往专注一隅,或致力于手工业之精细,或图谋于当铺钱庄之富贵。
然而夙家,却非如此。
除了那专营珠宝的“聚宝斋”外,夙家热衷于以银两为媒,投资四方生意。其名义上是助人实现宏图大志,实则是为了获取丰厚的分成利润。故而这些生意,仍旧由原先的经营者操持,夙家只是幕后助力,默默分享着成功背后的银两。
也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经营之道,让夙家在短时内迅速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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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李元狐却不懂。
他将圆滚滚的小脸蛋搁在案桌上,瞅着夙鸢,嘟哝着小嘴道:“凭什么她能做生意?”
那日,阳光从窗口洒落,犹如细碎的金色碎片铺满地面,形成一片薄如蝉翼的金辉色泽。
夙鸢身着一袭浅绿色裙装,恰似春日里的新柳,裙摆轻垂,如碧波荡漾,与桌上盛放的桃花相映成趣。
李元狐瞅着她,将小脸微微鼓起,腮帮子里像含着两颗小枣子,手中的酥饼被他咬得四分五裂,碎屑掉了一桌。
在他的认知里,做生意需要精明算计,需要时刻关注账目的平衡,需要不断与各色人等打交道,但夙鸢就这样坐着,手里既没有算盘也没有账本,着实叫人觉得奇怪。
侍从道:“东家,赵掌柜从‘蜀秀庄’遣人前来,提醒您去年所借的三百万两银子,下月便是还款期限。”
夙鸢微微点头:“知道。我曾吩咐你们全力购进他们家的蜀锦,眼下如何?”
侍从恭敬地回答:“东家,我们已按照您的指示,全力购入了‘蜀秀庄’的蜀锦。市面上只要价格合适,我们已尽数收入囊中。”
“现今行情如何?”
“如今市场价格已被我们抬至八十两一匹,寻常百姓见状跟风抢购,导致蜀秀庄现已断货,难以按时交付给买主。现下,他们愿以高达一百两一匹的价格对外求购蜀锦,但短时间内几乎无人能拿出如此大量的货源。”
夙鸢道:“很好。你告诉他们东家,我愿以当前市场价,即八十两一匹的价格,将上好的蜀锦全部售予他们。但前提是,他们必须接手我现有的全部货物。此外,我还要与他们达成一项十年协议,每年从他们的蜀锦利润中分我三成。”
侍从面露疑惑:“他们会同意吗?若他们发现我们的货源本就来自他们,岂不是……”
夙鸢轻笑一声:“他们历年来最大的买家都是朝廷,此次如此急切,想必也不例外。因此,他们已无暇他顾。待协议签订后,你立刻将我从他们借来的三百万两银子,加上两成的利息,一并还回去。”
侍从随即明白地笑了起来:“是的,东家。”
李元狐忽然插嘴问道:“那你到底是还钱了?还是没还?”
夙鸢唇角半挑,眼波流转,转头看向李元狐,轻笑道:“你说呢?小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