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最引人注意的莫过于他们的手腕上闪烁的手表。
那些手表在此时,不光光是时间的记录者。
更是奢华和品位的象征。
这些手表在他们手腕间闪烁着光芒,犹如空中的繁星。
为整个画面增添了一份奢华和品质。
整个画面散发着一种无比和谐的美,仿佛是一场时尚的盛宴在这座城市的霓虹灯光中展开。
潘越明看到了什么?
时尚、奢华、无与伦比的现代化城市。
这就是代表港岛的最好名词。
他在这张照片中,看到了港岛的独特魅力。
看到了一场城市时尚的交响乐在奏响。
潘越明整个人兴奋地都在颤抖。
他看到了自己梦中的港岛。
金雍这下子也沉默了,因为他也读懂了。
他们老一辈人,对于港岛爱得深沉。
不可思议的目光,金雍转头盯着邵维鼎,拍了拍他的肩膀道:“阿鼎,这一次不是阿叔帮你,而是你在帮阿叔了。”
金雍很清楚,一旦这期《明报周刊》发行上市。
再也不会有任何报社撼动明报的地位了。
邵维鼎耸了耸肩,淡然道:“阿叔,话不能这样说。这张照片完全是偶然,是何大师的灵感迸发捕捉到的,但是你一开始帮我的心意,可也是情真意切,这些我不会忘的。”
凡事问迹不问心,问心无完人。
这话没错。
但是邵维鼎却也不是什么是非不分的人。
谁对自己好,谁对自己不好。
他还能感觉不出来吗?
那颗真心,有时候也很重要的。
“你啊,要是收收性子就好了!”金雍看着邵维鼎,摇头苦笑。
邵维鼎行事狂傲,锋芒毕露。
但是他的为人,他身上的才华,金雍是真的认可。
“人活一世,为什么要为了其他人憋屈自己。”邵维鼎摇摇头道:“我只在乎在乎我的人。”
听见这句话,金雍都怔了怔。
他在邵维鼎身上竟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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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影子,还是他笔下的角色。
“我是真羡慕六哥能有着你这样的儿子啊!”
这句话,金雍发自内心。
办公室内其他几人,听到两人的谈话,尽皆沉默不语。
只是看向邵维鼎的时候,眼中都带着惊奇。
.........
“老板,来一份《明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