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起一见手下将领的意见统一,都同意坑杀俘虏,所谓“法不责众”,他就以投降的赵军反复无常为由,全部坑杀掉了。
白起作出这样的决定,其实是非常不符合规矩的,也是冒了不小的风险!
秦国自商鞅变法后,秦国最重军功,但对军功的计算非常严密,虽然在战场是以斩获的首级来计算的,但也是仅仅限于在战场上。
杀俘和杀良冒功,都是一样的大罪,要受到军法的严厉制裁!这次秦军军粮不够,是促使白起杀俘的一个重要原因。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之间的混战,对敌国的士兵,是非常宽容的。
只要放下武器投降,就成了胜利者的俘虏,很多将军都是以战养战,一次以少量的俘虏充实到自己的部队中,可以弥补战损。
春秋战国时期,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名臣武将,大部分都不是本国人,像名相范睢、苏秦,名将孙武、吴起、孙膑等人,都不是在本国效力时成名的。
战国时期的各个国家,都是从周皇朝分离出来的,所以,任用其他国家的文臣武将,并没有人认为有什么不妥当。
甚至招降纳叛,也是正常的现象,名将乐毅、廉颇、孙膑、伍子胥等等,都曾经奔逃他国。而把俘虏编入军中,是各国的通用做法。
而那些有才华的读书人,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