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我怕我妈揍我

反正之前就一直在准备了,拿去糊弄一般人说不定都过稿了。

只是徐恪比较难缠罢了。

钱宸离开天漠,没有继续回首都。

这边他无处可去。

回家?

拜托,虽然承诺了春节回家一趟,但也没必要这么着急。

你过年回家,刚回去的时候,你就是妈妈的心肝宝贝,是村里最靓的崽。

等过了几天,这种热情就消退了。

再过几天,新仇旧恨,越看你越不顺眼。

如果你到了婚龄而又没能带回来女朋友,那可不得了啦。

别人家的猪都啃到了小白菜。

就你没用。

你让你妈丢人从村东头丢到了村西头。

钱宸现在不仅仅是没女朋友的问题。

他和他妈之间的矛盾一直都在。

双方想缓和,只能不触及理念方面的冲突,就是大家选择性的遗忘一些问题。

但如果一天到晚朝夕相对,想忘记也难啊。

更何况,钱宸是个冒牌货。

相处的时间太久,很容易被发现有问题。

所以,钱宸直接回横店。

那边租了房子,算是他的临时住所。

几个月不见的横店。

还是原来的样子。

匆匆而过的逐梦年轻人、中年人、老年人……

钱宸以前当过横店群演。

这事也逐渐的被很多人所知道。

成为不少人的榜样。

也让一些看不到希望,本打算放弃的人,决定再坚持一下。

横店群演,大概是为数不多愿意相信钱宸没有“睡半圈”的群体了。

因为,钱宸如果睡半圈。

那这个成功之路,就不是他们所能复制的,他们长得帅的本来就不多,比得上钱宸的就更少。

钱宸是靠自己的努力,经过群演经验的积累,在跑龙套的时候,被郑大龙发现,然后推荐给了姜大斌。

这么说,其实也没毛病。

表面上看确实是这样的流程。

钱宸到横店的当晚,去郑传和的店里吃饭,几个群演看到他,立刻就跑过来找他要签名。

希望他能写两句鼓励的话。

钱宸看着他们青涩的面容。

接过笔,本想写“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让他们不要钻牛角尖。

但最后还是摇摇头,写道:

“少年辛苦终身事,莫向光阴惰寸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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