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子枫跟两个人握手,一个略弯腰,微微带些惶恐,一个也连忙上前弯腰,神色其实没有那么惶恐,反而是面露欢喜。
叶子枫打量着两个人,一个叫常征,一个叫叶文聪。
叶文聪这个名字,叶子枫早就听说过,白宇说的三个半聪明人,到现在他已经认识两个半了,就差还一个叫周明的不认识了。
叶文聪属于那种一看就是聪明人的人,不管是两只眼睛,还是整个表情,都散发着一股精力极其充沛的生动和活力。
接近一米八的身高,脸圆润白皙,甚至比白宇还要白,白宇是那种有点玉质的感觉,而叶文聪则是很有光泽,有点发亮的白。
他身高比白宇稍微高一点,尽管不胖,但感觉能把白宇装进去。
尤其两个眼睛,仿佛有用之不竭的精力。
如果非要找点缺点的话,那就是脸上的神色总是有点骄傲。
再看常征的时候,叶子枫又非常感叹。
常征和其他人都不同,不仔细看,是看不出他其实也很白皙的,因为他的气质和白皙完全没关系。
叶子枫感觉他就是那种古典的经典美男子,国字脸,浓眉大眼,鼻直口方,一脸正气却又带着亲和的笑容。
身形魁梧,却又感觉魁梧的恰到好处,没有丝毫的笨拙之感。
雄性特征明显,胡须旺盛,尽管刮得很干净,但脸颊两侧仍能看出靑虚虚的胡茬。
坐下一聊,叶子枫了解到,叶文聪因为不受王宁的待见,一直外派,上周才刚回来。
而常征则是刚从一个偏远乡镇调上来。
等菜的时候,常征接了几个电话,语气很有男子气,却又有些温柔,白宇几个都笑他。
叶子枫听他们说笑才知道,原来常征刚谈了女朋友,是军区一位首长的女儿。
人长得漂亮,不管男女,都是莫大的优势。
否则,一个首长的女儿,也很难看上一位偏远基层的乡镇干部。
叶子枫对常征说道:“咱们就是喝个闲酒,以后有的是机会,你先去忙正事要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