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除了Till,Evan的合约也很好解决,这次合约问题能闹到这么大,Jet有点责任在身上的,Evan作为乐队的队长,得在现场看场子。
对,这个乐队的队长是鼓手。
在纠纷期,Till孤身来找到这里,是何丹青太需要支撑了。
知道何丹青有多少把贝斯吗?一百七十多把左利手定制贝斯,他的私人收藏多得离谱也稀奇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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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乐器和各种音乐专辑是主流,但也有不少只能给他提供情绪价值的,手表也占有一席之地。
但何丹青的创作刺激点密集也奇怪,他的乐队也惯着他乱买东西,然后会默默把一些确实没用的东西卖出去。
Till人肉背来的五把贝斯,就是何丹青最常用的,时间还是太赶了,他们刚刚夺回自己的音乐创作室,办理托运已经来不及了。
至于合约,能在乐队面对这种严重的经纪纠纷下递来这样高额的代理合同,就不怕何丹青再也爬不起来吗?
“可是——”
“签了吧,放心。”这不就是哄小孩的语气吗?再不给他的小玫瑰代言费,小玫瑰就要没钱花了。
这次合同纠纷就教会了何丹青一件事,别随便签字,但Till把笔递过来后,何丹青还是乖乖签字了。
“好了,支票收好,叫你代理人去给你报税,税单最后给我看下。”哪有代言合同签了,一次性就付清代言费的。“三天后会有团队过来给你拍MV,我要见见你在国内的代理人。”
Till还细致的说明代理扣点和常规税率,小玫瑰一点不懂这个,别被人坑了都不知道。
Till不想何丹青太快成熟,但在这个国家人生地不熟的,Till想谨慎一点,他其实也就26岁,大了何丹青十岁。“对了,这个合同条款里,必须你完成这一项。”
Till再次翻开合同书,他指着其中一行:“你要穿着带有我家车标的衣服演出,演出服的定做你可以委派我来完成,然后演唱指定的——就是这首歌。”
何丹青还有点摸不着头脑:“啊?”而且这首歌甚至不能说是完成了,他只写出了两个demo就因为找不到感觉搁置,怎么敢把这首歌直接签进合同里。
“想想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