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办公室里,只剩下林宇辉和杜美玲在喝茶聊天。
“你这样盯着我干嘛?你脸上有东西吗?”林宇辉看着她双眼老是盯着他脸上问。
“你中午怎么和汤钰儿吃饭?你们什么时候认识的?”她问。
“她认识我,我不认识她,约我吃饭,不吃白不吃。”林宇辉没有想到,自己和别人吃个饭,她们都知道。
“他们说你中午唱的歌,可好听了,晚上你有没有节目?去夜总会玩,去不去?”
她虽然没有听到林宇辉中午唱歌,但听一些朋友说,他把许多人都唱哭了。
“也许,晚上我约了黄律师去夜总会玩,一起吧。”林宇辉点头说。
话是这样说。
但林宇辉发现这个小妞子的眼神,好像对他有意思似的,那一种含情脉脉的样子,让人一看便知道了。
而且她现在穿的都是贴身的旗袍,一般情况下,坐下来都会跷起二郎腿。
但她似乎有意无意让林宇辉看到她美丽的一面,像在暗示他什么似的。
不过,林宇辉不会被她美丽所动,和她聊了一会儿之后,便起身离开办公室了。
没办法,他怕再这样下去,控制不住自己的冲动。
“小样的,跑吧,你是跑不出我的五指山。”她现在发现林宇辉身上第一个缺点。
那就是他喝多了,就会睡着,不省人事那一种。
只要把握好这个机会,她还怕吃不到这个多才多艺的小帅哥吗?
什么有没有女朋友。
这些不重要,重要是自己有没有本事,从别的女人手上,把他抢过来,才是王道。
如男人挖墙脚一样,看中的女人,把她从别的男人手上泡过来,才叫本事。
幸福,不是别人施舍的,而是靠自己去争取。
她们是大城市里的女人,贵族大小姐。
在一点,她们比谁都懂,要像狼般的野X,该抢的还是抢,不会手下留情,更不会念什么姐妹之情。
林宇辉离开百货办公室之后。
他回到家里,继续他空间灵田种植,收成等等。
还有超市里的货物也是一样,大量采购,反正第二天会刷新,货架上面的又是满满的货物。
“这人参,应该长有百年以上参龄了吧?”林宇辉发现之前种下的人参,像手臂般粗大小,参味十足。
“好吧,种到千年以上,看能不能吃了它成仙。”林宇辉没有打算挖掘起这些人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