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阿华来了,说真的,她胆子都大多了,有一种有了底气的感觉。
所以这会儿,苗青禾才有心思去打量新报道的李承鄞同志。
不得不说,这李承鄞同志长得——也的确是好看。
眉峰冷厉,眼形狭长,一双精致又深邃的桃花眼,鼻梁高挺,双唇菲薄中带着苍白的破碎感,一张脸相当的精致,整体是一种略偏阴柔的俊美,看起来反倒有一种楚楚可怜的感觉。
没错,楚楚可怜。
尤其是他捂住肩头,双眉紧皱,低声痛呼的时候,那种破碎感简直就要溢出来了。
可怜,太可怜了。
“你受了重伤呢,别动,姐姐喂你吧,别搭理他。”作为一个古道热肠,乐于助人的女同志,苗青禾实在抗拒不了一位长相精致的大男孩,用这种湿漉漉,可怜兮兮的目光脆弱又无助地看着自己,急忙将碗重新端了回来,又喂到了他的嘴里头。
阿华在旁边看着苗青禾小心翼翼地将水喂给了那来历不明的男人,气得都快要喷火了,而且,他嗅觉敏锐,目光顿在他肩头上面受的伤时,越发的神色冷峻起来。
“弟弟,你怎么受了这么重的伤?你家住哪里,是哪里人啊?怎么跑到这儿来的?”苗青禾喂完了一碗水,这才微微一笑,看向了近在咫尺的小可怜,温柔询问道。
小可怜抬起眼,可怜兮兮地看了一眼神色冰冷的阿华,又看了看面目可亲的苗青禾,声音也相当的破碎无助:“我——我不记得了——”
苗青禾只觉得脑子轰隆一声,就像是响起了晴天霹雳。
又又又失忆了?
这地儿也是神了?!!
“姐姐,我什么都不记得了,我就记得我在水里泡了很长时间,还有人拿枪打我,我中枪了,水里都是血——我后面就晕过去了,不知道怎么飘过来的,我醒了之后很害怕,周围都是黑的,只有这里有一点灯光,我就一直走,一直走,所以走到这里来了——”
“姐姐,我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我,我叫什么名字,我家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