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到底是不是假圣人?从这一件事上就能看出来

胡宇伦 胡宇伦 2930 字 1个月前

然而这三封奏疏却没有送到宋孝宗案前,因为被宰相王淮扣下了,王淮的妹妹是唐仲友的弟媳,他和唐仲友还是同乡,所以等唐仲友的自辩疏上达朝廷后,王淮才上奏。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南宋“学派”林立,相互之间多有争斗,唐仲友和陈亮为 “永康学派”的代表人物,朱熹的“考亭学派”与其对立,彼此都不认同。

所以朱熹得知奏疏被扣以后,又追奏三疏,并将参与此案的“营妓”严蕊抓捕入狱,移至绍兴府司理院严审。在狱中,严蕊遭遇严刑拷打近两个月,遍体鳞伤,多次昏死。

据南宋文学家洪迈在《夷坚志》中载,绍兴司理院在审理过程中曾诱供,希望严蕊能承认与唐仲友的苟且关系。严蕊拒不招供,坚称自己冤屈,因此被时人赞为“侠骨才女”,她笔下的那首《卜算子》就和这个案子有关:

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

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严蕊笔下还有一首脍炙人口的《如梦令》:

道是梨花不是。道是杏花不是。白白与红红,别是东风情味。曾记,曾记。人在武陵微醉。

一个鼎鼎有名的才女蒙受不白之冤,而且还受到酷刑,所以这个案子的舆论让朝廷倍感压力,甚至岳飞的后人岳霖也为严蕊抱不平,以浙东提刑一职重审严蕊。

有趣的是,当这个官司打到宋孝宗面前时,宋孝宗一句“秀才之争”就把这件事轻描淡写地化解了。

此前,宰相王淮曾荐唐仲友为江西提刑,这么一闹后,唐仲友被罢官,王淮就上书奏请孝宗,让朱熹出任江西提刑。

朱熹自然不接受这样可笑的处理结果,便主动请辞,暂隐武夷山九曲溪畔,潜心着书立说,广收门徒,聚众讲学。

而岳霖重审严蕊后,为其昭雪,出狱时问严蕊此后作何打算,严蕊就口占了这首《卜算子》。

之所以这件事饱受争议,是因为史书中的说法完全不同,首先经考证,岳霖从未出任过浙东提刑,此为谬传。

其次,陈亮与唐仲友交好,同为“永康学派”代表人物,但在这件事上,陈亮是站队朱熹的。此间事了,朱熹就与陈亮展开了义利王霸辩论,力陈浙学之非,不夹私怨。

由此可见,唐仲友或确有罪行,不过是因为有宰相王涯力挺,孝宗才没有深究。

但严蕊遭受严刑拷打的确是事实,因此也不能说洪迈编撰的《夷坚志》,对这件事的记载全然有误。这件事发生时,洪迈已经60岁了,文天祥曾这样评价洪迈:我朝言治者曰庆历、元佑、乾淳,厥亦惟欧阳子、苏公兄弟、周益国、三洪氏以其宗工大手掌朝廷文字,以为之缫籍粉泽,功光当时,垂休无穷,岂曰小补之哉?

能把洪迈与欧阳修和苏轼、苏辙的着述精神相比较,可见洪迈还是极受人敬重的。

尤其洪迈为人正直,其父洪皓,兄长洪适、洪遵都是南宋着名的学者、重臣,洪皓曾被金人扣留长达15年,洪迈也曾使金。

作为和朱熹同时代的人,洪迈就算不喜欢朱熹的学说,也不至于妄捏曲折,因为《夷坚志》着成时,朱熹还在世。至于说岳霖未曾出任浙东提刑,或许是作为特使暂理严蕊受诬一案,故史书没有明确记载。

宋末元初文学家周密在《齐东野语》对这件事亦有详尽描述,细节大致与《夷坚志》同。

朱熹弹劾唐仲友,主要是贪赃枉法、私造货币、收受贿赂等,对唐仲友与严蕊之间,重点是弹劾他动用库银为40多名营妓置衣,还提前为严蕊办理脱籍,这是有违宋律的。

而且,在浙江朱熹政绩突出,赈灾有功,从种种迹象看,唐仲友难洗清白。

所以争议点就落到了严蕊一个人身上,据《宋史》记载,此事案发以后,朝廷曾诏令朱熹赶往其他州郡巡查灾情,但朱熹坐镇台州,并没有奉诏,反而再上三疏。

因此案涉及唐仲友,为避嫌,严蕊被移至绍兴司理院,远离台州审讯,朱熹不了解严蕊之事细节,也能说得通。

问题就在于,唐仲友曾私闯绍兴司理院,并殴打了审案的推官,那么到底是谁主张对严蕊用刑?诱供目的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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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绍兴不归唐仲友管辖,但浙东基本是王淮和唐仲友的地盘,为何有人非要把严蕊和唐仲友有私之事坐实?

这些疑点史书不会记载,只能靠我们自行判断了。

纵观此案,唐仲友不法事定存,不过是仗着有王淮这个后台才仅仅作罢官处理。而严蕊受刑蒙冤,朱熹作为“提举浙东常平茶盐公事”,主抓政务,也难免有失察之责。他并没有把理学思想应用到实际事件中去。

03.

朱熹出生在官宦人家,父亲朱松曾任官着作佐郎、史馆校勘、司勋、吏部郎等职,秦桧向金人求和时,朱松极力劝阻,因此遭到外放,自请为祠官,管理台州崇道观。

在朱熹14岁的时候,朱松就病逝了,因此朱熹随母亲祝氏自尤溪迁至崇安,投奔父亲的好友刘子羽,即朱熹的义父。

传朱熹出生时,右眼角长有七颗黑痣,排列如北斗,天资聪颖,5岁便能通读《孝经》,并在书额题字自勉:若不如此,便不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