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摸着过了半个小时,就在李秀都快忍不住想要去找人的时候,谭媛总算是回来了。
“那边有一个山洞,看样子应该是没有野生动物在那边生活过,咱们先过去吧。”
山洞的地势比这边高,也相对安全,里面脏归脏但却没有野生动物生活的痕迹,过来打水也方便,站在洞口还能看到远处,到时候大队有人找来也容易被发现。
山洞在悬崖边上,李秀腿脚不方便,谭媛自己先上去,再拉的她。
“你在这等我,我去弄点干柴。”
这里人烟罕至,干树枝根本就没人捡,不过一会的功夫谭媛就捡了一大堆带回山洞。
没有火源,就只能靠老祖宗留下来的办法,钻木取火。
也不是盲目的拿着两根木头就这么钻,而是要将底下的木棍上挖个洞,然后在洞上放上已经干透松针,再将另一个木棍放在松针上不停的摩擦。
想要通过摩擦取火也不是那么容易,需要眼睛仔细盯着,看到有烟冒出赶紧朝着烟吹气。
“火,有火!”
李秀看得眼睛都直了,原来武侠故事里面的钻木取火都是真的。
在安置点生活这么几天,她已经知道怎么生火,将小树枝搭成三角形,然后再往里面塞上容易被点燃的树叶,火大了才能往里面放大块一点的干柴。
火势渐渐变大,山里的温度本来就比外面低好几度,再加上在山洞里面,就更凉快了,这火烤着居然也不觉得热,反而还有几分惬意。
谭媛用小刀将特意找来还有水份的木棍削尖,将鹿肉切成小块串在木棍上开始烤肉。
直到烤肉的香味散发出来,李秀才深刻意识到谭媛看到那一具鹿的尸体时说的那一具可惜了是什么意思。
还有就是她选择将鹿腿卸下来带走的决定,简直太正确了!
连盐都没有加的烤鹿肉味道吃起来有些怪怪的,不过她们两个走了大半天的山路,肚子早已空空如也,能吃到肉不管有没有味道,腥不腥,那都是难得的美味。
两人都是女性,食量本身就小,一条鹿腿吃了不到一半,两人都有些饱了。
谭媛干脆去找了几根大棍子将鹿腿挂在火堆的上方,慢慢熏着,这样比较容易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