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的人有点小权利,死都不肯承认这事,还倒打一耙,利用自己的职权将赵家伯母送去劳改,应该是要被送去农场的。
赵伯母被改造,她的工作自然保不住,原本应该赵央接班的工作没了,家里的积蓄也全都拿出来给了谭媛,为了买这个工作,赵家两口子甚至还在厂里预支了好几个月的工资。
就连赵家一直都住着的房子也都被谭媛抵押给了小混混,黑社会,没得办法,他们一家现在已经搬去了老房子。
没了工作,赵央在城里也留不住,她就想着在城里勉勉强强留这么一年也没什么用,她干脆就直接下乡来吧,这样也能陪着梁晋,她在家也不用担心梁晋吃不饱穿不暖的事。
赵央信里写得情真意切,梁晋看了心里暖暖的,果然赵央还是那个赵央,永远都是那么善良,家里都被谭媛那丫头害成这个样子了,居然在信中没有说谭媛一句坏话。
谭媛那丫头也是,越长大越不像话,从前在城里赵家对谭媛怎么样他都看在眼里,家里有什么好看的好玩的都先紧着谭媛。
他都见过好几次,赵央新得了什么好看的发卡,新得了什么好吃的水果罐头,糖果,只要谭媛的眼睛轻轻往上面一扫,这些东西在下一刻都将是谭媛的。
这些都是小事,可是现在发生的可是大事,既然下乡是谭媛自己非要下的,还收了赵家的钱,这就等于将工作卖给了赵家,那她又卖给别人,这种行为简直都可以用道德败坏来形容了。
要梁晋说,赵家养了谭媛这么多年,尽心尽力,比对自己的亲生女儿还好,这个工作就应该不要紧直接给赵家,哪里还有收了钱还不给工作的道理。
简直太过分,太不像是谭家的后人了。
再联想到这几次见到谭媛之后,她对自己的态度,梁晋更加不悦。
这丫头是被赵家宠坏了,如今真是可以称得上道德败坏,这样的人不配做他的未婚妻,名义上的也不行。
想了想,梁晋这才提笔往信封上写了一封信给家里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