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见的那人是不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
在谭媛肯定的点头中,关建国知道了那人是谁。
应该是曾二娃,他跟曾二娃是三年前认识的,那个时候他在黑市的地位不比现在,没能入黑市老大的眼,不过就是在黑市卖点山里的野鸡野兔维持生计。
这些东西赚不了多少钱,给养父买止痛药的钱都不够,哪里舍得花钱打点,一来二去的被人盯上,趁着天黑,那伙人居然想要黑吃黑。
双拳不敌四手,关建国哪里打得过那伙人,钱被掏光不说,那伙人胆大包天居然还想着杀人灭口。
一个再结实不过的麻袋,用绳子在底下吊上一块大石头,就这么扔进河里,要是不出意外的话,十天半个月都不会被人发现,当然也有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被人知晓。
可偏偏就是出了意外,小小年纪的曾二娃家里只有妹妹跟年迈的奶奶,没有工作,就连洗盘子也没有人要他,一家子就只靠看着糊火柴壳做点小零工维持生计。
想要吃肉那就只能把主意打到河里跟山上。
要不是那天曾二娃嘴馋想吃肉,去河里摸鱼,关建国的这条命就得交代在三年前。
得到了教训之后的关建国也算是学聪明了,该交的钱交,该走的关系就走,不吝啬一分一毫,才能有如今这个场面,取得昌云县最大黑市背后老大的信任。
现在的他已经不靠着从山上打野味赚钱了,黑市那边的生意足够他家里的开销,甚至还能省下来不少去打听自己家里人的下落。
他现在手下也是有个十来号人,但是知道他家在哪里的始终只有曾二娃一个。
两人早就已经约定过,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一定不会上家里找人,没想到偏偏就是在这个时候,曾二娃居然去了大队。
关建国不得不想是不是黑市那边出了什么事情。
想开拖拉机送谭媛回去大队,谭媛拒绝他的好意,自行车方便得很,关建国还是先处理自己的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