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最可以肯定的是,带走路明非的,和带走诺诺的,是同一个人,路明非在废墟中留下的线索的确是‘诺顿公馆’。”恺撒说。
“从绘梨衣的‘侧写’中所看到的,的确是这样。”芬格尔点了点头,“这个人天然习惯隐藏自己,这是他生存的本能。在订婚仪式的那一天,上杉绘梨衣的言灵甚至没有经过诺玛的测序,他不可能知道学院里会存在第二位拥有侧写能力的人,但他还是无时无刻不在隐藏自己,好像这是他生存的本能。”
“Assassin。”恺撒说道。Assassin的意思是“暗杀者”,无数的文学和动漫作品中都有这个名字,他们是黑暗中的刺客,他们从小所学的所有东西都是在教他们怎么在秘密中潜行,然后在出现的一刹那予人一击毙命。日本故事里的忍者,还有刺客信条中信仰之跃的刺客,都是属于Assassin。
“订婚仪式的当天,他在卡塞尔学院的诺顿公馆,路明非失踪的时候,他在布鲁克林的八大道唐人街,这是他能够完成作案的必要条件。”芬格尔接着说。
“还有,他应该认识诺诺。”恺撒补充说,“在上杉绘梨衣的‘侧写’中,他和诺诺有过一段短暂的交谈,诺诺不是那种会跟来者不善的陌生人有说有笑的人,她学习过巴西格斗术,理论上在遇到危险的一瞬间就会给他一个转身飞踢。”
“订婚仪式的当天在卡塞尔学院,路明非失踪的时候在布鲁克林,还认识红发巫女陈墨瞳,怎么看这些条件怎么像是……弗罗斯特?”芬格尔自己也对自己得出的结论有点震惊。
“不,不是弗罗斯特。”此时,洛朗宁出声打断了自己这位新闻部部长的猜测,他说,“路明非失踪的时候,弗罗斯特还在跟我打口水仗。我一路盯他盯得死死的,就是怕他整什么幺蛾子,他都没有机会进唐人街,我把警戒线严防死守,他带来的所有人里没有一个逃过我眼皮子底下的。”
这一点洛朗宁的确可以保证,他对自己的敬业深感自豪,他甚至一路拿着相机把警戒线上发生的一切全程录了下来。如果有人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逃离他的视野,那得什么水平?昂热校长吗?
洛朗宁想了想,继续说道:“其实,还有一个关键的问题是,为什么弗罗斯特会来到布鲁克林?他是为了路明非来的?”
“不,应该不是。”芬格尔摇头,“在出来之前,我让Eva我调查过弗罗斯特的行踪,在他离开学院开着直升机前往布鲁克林的时候,路明非甚至没有从青铜门中出来。他来得如此地凑巧。但他出发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路明非会出现在布鲁克林。从卡塞尔学院到布鲁克林的飞行路程是四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