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人性本恶,克己方能成善,克己谈何容易?
儒家学说必须与法家相结合,大隋的税赋律法,本王要增加一项资产税。
百分之三的商税很好,低税赋能促进工商业发展,摊丁入亩将来要取消。
丁亩税或者人头税称谓已经过时,改称国民税,从满十六岁改为十八岁缴纳,无论男女满六十岁免缴。
缴纳国民税是成年国民对大隋的“忠”,意谓着国民责任,男子每年3隋元,女子每年2隋元。国民税全年不足1亿隋元,不在乎税赋多寡,形式非常重要,相当于对大隋宣誓效忠。
未雨绸缪向来是本王的风格,资本具备掠夺性,鼓励民间资本壮大的同时,要提防贫富差距扩大,更要警惕私人资本尾大不掉,成为祸乱社会秩序的根源。
资产税20万隋元起征,相当于1亿华夏币,超出部份征收20%税赋。资产缩水税赋不退,缩水后再增长,不用再补缴税赋。
如果不幸破产,国家可以制定细则,给予一定的补贴,变相的一份保险。
资产达到200万隋元,超出部份征收30%税赋;资产达到2000万隋元,超出部份征收40%税赋;资产达到2亿隋元,超出部份征收50%税赋;直至资产达到20亿隋元以上,超出部份征收60%税赋。
20亿隋元大约1万亿华夏币,拥有如此多资产,至少百年后的事情。现阶段的大隋,资产达到20万隋元,人数不会太多,资产税实行起来阻力小。
“达则兼济天下”,资产税是最合适的方式,国库投入巨额钱财启动工业化,必定有先富起来的国民。
个人能力是一方面,大隋国策才是根本因素,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天经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