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融进里的那些段落

大概是我对生活太容易满足,觉得第2天起床能看到太阳,都是生活大发慈悲,所以你问我回到三年前想对自己说什么,我是真的什么都不想说。

只是想回到只是想回到那些睡不着的夜里,静静的为自己讲一段卖火柴的小女孩。

你倒不如放我穿越回三年前,我也什么都不做,我就看着19岁的自己,牵着一只小白狗,自言自语,然后大摇大摆的走回家。

我就目送他回家,我不会告诉他,他会错过什么,我也不能告诉他,他即将经历什么,因为,我之所以能成为现在的我,过去的每一个画面缺一不可。

过去的美好画面千千万万遍在我脑中循环,那就让他们循环好了,毕竟如果重新回去的话,新的美好画面,我怕是要错过一些,那自然是极不划算的。

毕竟人嘛,总该“喜新厌旧”

上面的内容,真的一点都不水,因为它极有可能是后面小说节奏的定调,我是一个会经常翻看从前章节的人,后来我发现有很多因为时间仓促而产生的错别字,然后也有很多埋下的伏笔,希望在往后的日子里能够逐一填平吧,然后也希望完结的时候它能是一个比较完整的故事。

你看我都这么写了,这说明在我的心里,这个小说已经想好了一个结尾,但是我一直在想,究竟该虐一点好还是大团结好,我看了看这个进程,还有蛮多的时间供我去考虑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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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是在写这部小说的过程中会经常陷入回忆吗,然后我忽然明白惊喜夹杂在琐碎里,而不管在哪里,人们都将在光亮里,如果天短暂的模糊不清,就掷一枚硬币,正面万事如意,反面一路生花,如果硬币不小心也丢了,那就漫无目的的走吧,总比止步不前好。

当然了,这样多多少少有些阿q精神,但是各位,做手术还要打麻醉呢,生活这么难,骗骗自己其实不丢人。

毕竟  你若写生活,便不能只写生活

你应写清晨卖豆浆的小店,带来第一丝生气。

你应写赶着前往学堂的少年,孕育着无数希望。

你应看看烈日下的挥汗如雨,看看集市里的叫卖声声。

你理应写高楼大厦,写车水马龙,可不要忘了那宁静村落,荒芜沙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