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这高门大户里规矩多,小厮丫鬟就都要签死契!
即便如此,愿意插草为标自入奴籍的人也有不少,但人家丫鬟要模样好,年纪小的;小厮也要长得俊俏,身强力壮的。
能被挑选的人都是样貌体格最好的那一批。
再来的,就是读书识字,或有一技之长的人,去做账房先生之类的,或是自己就地取材,烧烧炭、刻点木雕啊之类的再拿来城里卖,这样多少也能糊口。
除了这两类人外,更多的是没有一技之长的,此类人啊,就只能干干粗活脏活,像扛大包、倒夜香等等。
三赫城里的人太多太多了,干活的位置就那几个,
我们哥俩,一来面貌不够去卖身为奴的,二来不识文字,三嘛,就和赵姨学过怎么杀猪、劁猪,”
说着,三癞小心的去看赵西施的脸色,
“城里的杀猪匠都以赵姨为首,没人敢收我们哥俩,我们哥俩又没谋生的手段,就是去干粗活扛大包也抢不过人,一度差点饿死街头。
然后吧,我们就和人学了点小小的不入流的小手法……嘿嘿……”
“直说是去偷东西好了,有什么好遮掩的?”赵西施的食指戳到了两人的头上,“偷东西难道光彩吗?你们不想想你们自己,也该想想你们娘,她最讨厌的就是偷鸡摸狗,没想到,自己的儿子,倒是走了她最讨厌的路!”
“赵姨,您别说了!我们就只上手了这一回,没想到,就被这位公子给逮了……”
“最好是如此!”
听了好一会儿,也没能听到关键点,陆仁亿忍不住提醒,“能先说说重点吗?”
“重点!啊对!重点!这重点啊,就是我们哥俩,没吃没喝的,实在饿得不行,又没个地方能住,想起城里有间破废弃的小破庙,就想着去哪找个落脚的。
可我也是傻,既然我没处去,会想到破庙,其他人自然也想得到啊!”
好像并没有说到重点啊!陆仁亿双目放空。
“无处可去,我就想着要不回去向赵姨认个错算了,但二麻他还想再闯闯,就没和我一起回去,
也是因为这,我遇上捡尸人!”
“捡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