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栖捉住一只手,手的主人是一位风度翩翩的俊朗公子,当得起一句芝兰玉树。
此时面上不解的看着她,灼灼的桃花眼里满是疑惑,好一位少年郎。
“公子如翡,只是这手脚怪不干净的。”
路栖拿出一根簪子,本是她头上的,不知何时落入了对方手中,又被路栖找了出来。
见此,对方也不多做伪装,朗声一笑一个抽手——
抽不动。
笑声顿时停住了。
场面有几分尴尬。
路栖隐藏在帷幕后的眼睛看向这位不敢真面目示人的小偷,任由对方尴尬。
眼见形势不对,对方也不是什么有骨气的, 顿时求饶。
“不好意思这位女侠,是小的眼拙,冲撞了娘子,娘子大人有大量,就绕过小的这次吧……”
纵然是光天化日之下,因为其中一个是看着就不好惹的女侠客,谁家好人无缘无故头戴帷幕,穿着劲装啊!
所以哪怕是另一个当事人看着是一位极其俊朗的男子,看着那叫一个可怜可爱,也无人上前。
至少没有什么武力值的普通人不会上前。
“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敢强抢民男!”
一道娇声厉喝从不远处响起,同时一道鞭影向路栖袭来。
路栖毫不在意,但是看了看对面这个狡猾的家伙……路栖顺势松了手。
任由对方流入人群中,不见踪影。
至于鞭影,路栖看似随意向左走了两步,就十分自然的躲过了这道攻击。
等她慢吞吞的看向来人的方向,是位粉衣华裳的年轻女子。
此刻正气势汹汹的向路栖走来,杏眼圆瞪,柳眉倒竖,双颊也因为愤怒染上一抹薄红,端的是活力四射的小辣椒。
也算是个清秀的小美人。
光看对方刚刚那一招,也算是有几分实力,不然也不敢如此莽撞。
在这并不太平的边境救人。
路栖不是很想和这种在蜜罐子里长大,自以为拥有一腔正义,实则太好挑拨不过,还总是好心办坏事的人,沟通。
加上这边境也着实无趣,虽然有几分粗犷之美,但是一直以来惯会享受、绝不亏待自己的嘴巴,又在沙漠呆了两年,昨天今天还老是被迫打架的路栖而言,只想早日离开。
到那富庶繁华,奢靡富贵的中原去,
路栖表示,她就是那种贪图富贵毫无底线的人。
身上的劲装,头上的青纱,都是在绿洲的时候,勉强和沙漠里的行商交换的,此时算得上是两袖清风空荡荡。
除了昨天的入账外,从未如此穷困潦倒的路栖,很不得劲。
加上前不久和云玺分开,对方那里只留有一缕分魂保护,总归是孩子大了第一次这么远,有些担心。
目前路栖对于不怎么识好歹的人,不是很有耐心。
忽视身后的吵闹,不过瞬息就在粉衣女子眼中失去了踪影。
“可恶,有本事别让我下次碰到你!”
…………
最后路栖找了个商队,随意展示了一下手段,和队里的护卫比划两招之后,就成功的作为保镖,加入了队伍。
因为战斗过于一面倒,加上路栖周身气势懒洋洋的,之后路上也有护卫借着切磋的名义试探,但是无一例外败北之后,大家才彻彻底底承认了路栖这个半路出来的保镖。
小主,
倒是商队的主人公,一个小少爷,对路栖那叫一个崇拜。
这小少爷,虽说是个典型的富家子,养的那叫一个水灵,浑身上下满是年轻气盛。
但好就好在是真有眼色。
虽然在第一天看到路栖徒手治敌之后,激动的恨不得当场抱大腿拜师学艺,从此踏上江湖的道路,被管家好说歹说总算是劝了下来。
加上对方感觉到路栖明显不是很想搭理他,懒洋洋的,经常踩着界限来回蹦跶。
“路大侠!来这里,这里!我们做了烤肉,是刚打的鹿肉,可鲜可嫩了,来吃一点吧!”
这不,商队刚刚休息,这小子就招呼着路栖过去吃东西。
因为据他一路观察,路栖对一口吃的很挑剔,这不,就撞到他擅长的上了吧!
这富家子,也就是李长安一脸自信。
俗话说的好,要想抓住一个人的心,就得先抓住一个人的胃,而他李长安,他的手艺,那可是跟着他爷爷学的!
他爷爷,可是有一手不比御厨差的手艺!
只要征服了路大侠的胃,难道还不能让她收自己为徒吗?!
李长安沾沾自喜,觉得自己这个计划简直是太棒了!
自从那天第一次见面,他就觉得,这个路栖,比以往那些上门自荐的什么侠客,什么这门子那门子的响亮名头,但实际上没有一个好的。
居然都说他根骨不行!不是学武的料子!
但是李长乐坚信自己是会成为一代大侠的人物,一定是这些人学艺不精,不是他期待的师傅!
而路栖不一样,虽然出手寥寥,但是招招干脆利落,和李长乐看过的那些花架子不一样。
而且作为小动物的直觉,李长乐在路栖身上看到了他爷爷才有的气势。
说句不好听的,李长乐觉得,有时候路栖流露出来的气势,比他爷爷更厉害!
这样厉害的人,一定不简单。
李长乐越发坚定路栖是那种隐士高人,扫地僧,虽然名声不显,但其实深藏不露!
看到对方亮晶晶的眼睛,路栖的脚步一顿,又从顺着的风势嗅到了鹿肉的香气。
路栖的脚步不由自主的停下了。
家人们谁懂啊,这对于一个两年都没有吃上什么好东西的人来说,简直走不动路好吧!
最后路栖还是坐下来吃了,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事……
不过,总归是吃人手短。
面上路栖冷冷淡淡的,心里却忍不住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