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之皮肤不如三年前白净光滑,色衰而爱弛了?
啊!
真想拉着她的手,放在自己腹肌上。
以此来向她证明,他的腹肌仍旧很好摸。
对。
她不肯碰他,他就主动点。
为了讨好心上人,博取她的眷顾,脸皮厚点没什么。
但想法很完美,现实很残酷——
手指根本抬不起来。
这些天,他几乎想尽了办法。
可这不争气的身体,怎么都不听控制,就是不肯动一下,简直快把他急死了。
唉!
说起来,都要怪他。
以为自己没机会了,便没有特意保养过皮肤。
他二十四岁虽然不算老,却也比不过十八岁的鲜嫩。
刚才还踌躇满志地要追她来着,没想到在魅力上先落了下风。
真是不甘心。
不行,他今后要每天泡牛奶浴、去健身房做有氧运动,尽量延长自己的花期。
等成功追到阿晴之后,得宠的时间也能长一些。
然后,在得宠期间趁机求婚,尽快跟她去把证领了。
只要拿到正宫丈夫的名分,就算自己三十岁后年老色衰,阿晴找了更年轻的男人,他至少也不会被扫地出门。
毕竟,他们是宾馆他是家。
阿晴一向性格温婉,对他也处处包容。
只要自己不作不闹不妒忌,听话懂事与那些人和谐相处,相信她不会向他提出离婚的。
到时候,能被允许留在她身边当个纯佣人就行,他必定继续尽心竭力地照顾她的生活。
与她相伴到老,看尽这人世间的繁华。
他这一生便再无遗憾了。
顾念坐回椅子上,向一侧偏过头,轻吐了一口气。
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