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买主也笑,“要是人手,下到油锅里还不得烫烂喽。要我看,你这是铁手。”
“快得了吧,要真是铁手,我就不干这倒霉营生了。”
说着话,于天任把五指张开在买主的眼前晃了晃,只为让买主看清楚他的手并没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
可偏偏在买主看来,他的手的的确确不同于常人。
兴许是常年累月沾油的缘故,于天任的手光滑油亮,经由太阳光一照,好赛十根金条,根根冒金光。
这还不算,更叫买主感到称奇的是,于天任两只手的二拇指、三拇指、四拇指,一般长短。
天爷,一双手长成这样,天生做贼的好材料,怎么就干了卖炸糕的苦营生了呢。
“小于,啧啧啧啧……”买主咂着舌头说:“你不当贼,屈才了。你要肯舍了‘勤行’入了‘荣行’,我打包票不出三年五载,津字第一号的高买,非你莫属。”
说罢,买主情不自禁地挑起了大拇指,就好像于天任已经成了贼王似的。
“您呀,少拿我找乐。”于天任拍了拍胸脯,“我只要饿不死,我就不当贼,那是缺德勾当,我怕将来生儿子没屁眼儿。走好吧您呐,我还忙,没空跟您瞎搭咯。”
于天任的话很是有些骨气。买主呵呵一笑,没再多说话,又朝于天任挑了挑大拇指,这才托着炸糕过去斜对面卖老豆腐的小摊儿。
等买主走了之后,于天任端量着自己的两只手,不服气地对自己说:“我就不信我凭这双手混不出个人样来!”
说完,仍不服气,继而又狠狠赌咒:“混不出人样来,我就把这俩手剁了!”
把狠话撂下,长舒一口气,抻着脖子朝东边看看,又朝西边看看,反反复复,看了又看,脸上不由得露出焦急神色,似乎是在期盼着什么人快些到来似的。
“都到这个点儿了,怎么还不来呢?别是不来了吧……不会家里出什么事儿了吧……”
于天任自个儿跟自个儿叨叨,脸上的焦急神色更明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