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吃我一脚!

大秦。

嬴政也是对这个案子很感兴趣。

根据大秦的律法,男子强奸者一律处于宫刑,也就是没收作案工具。

但却没有法律规定,强奸未遂会有怎样的惩罚,忍不住向一旁的李斯问道

“李斯,你是法家的代言人,这件事情你怎么看?”

李斯想了想说道。

“陛下,臣认为,女子行为属于杀人。”

“为何?”

“古语云,论迹不论心,张三虽有强奸之意,却并没有做出侵害女的事情,因此在我大秦律法中并不能构成犯罪。”

“相反,女人将男人引到湖边,并站在距离粪坑不远的地方,又让其主动脱下衣物,显然是内心已经有计划要将张三杀害。”

“并且女子最终也付出了行动,在自己未受丝毫侵犯的情况下杀死张三,无论从哪方面分析,她都构成了犯罪。”

闻言,嬴政点了点头。

“连续三次想致人于死地,若非有杀人意图,断然不会做出这等事。”

.....................

汉朝。

汉武帝皱眉道:“既然张三没有真正的侵犯她,那她将张三杀害自然是不对的。”

“此女收监肯定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至于如何判罚还要酌情而定。”

“当然,无罪肯定不可能,毕竟若是如此,那随便一个女子杀了人都说对方是要强奸她,那想要定罪可就太难了。”

.......................

东汉。

曹操心里很是好奇。

“那小娘子得有多么美艳动人?”

“能让男人宁愿在冰天雪地里去做那事儿?”

“数九寒冬的,就算貂蝉脱光了站在孤面前,孤都能做到心如止水。”

“哦,对了。”

曹操拍了拍脑壳:“怎么把这事儿忘了,后世没有妓院,想必是那男子憋坏了吧。”

....................

另一边。

刘备向诸葛亮问道。

“军师,你如何看待此女子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