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测试结果出来之前,计算机所上下就已经预料到,曲卓搞的网络,传输效率绝对不止1200比特每秒。
因为他很清楚,Bell201系统最大速度是多少。
既然敢打赌,甚至不惜搭钱搞出程控交换机。一定是想到了比IBM更先进的,以电话线为媒介的解决方案。
要是换个人,说能搞出比IBM更先进的东西,鬼才信呢。
但曲卓不一样,向量计算机和微型通用计算机的例子在那摆着,先不先进是有目共睹的。
一切都说明,他确实有那个能力。
这个认知,着实给了计算机所上下不小的压力。尤其是他们的解决方案,才勉强能达到Bell103的理论速率上限。
现在结果终于出来了,那小子果然有一手,居然把峰值搞到了2000比特每秒。
压力很大,但……还行。
对方的底牌已经亮出来了,自己这边还有一个月的时间。
最重要的是,现在有了成熟的方案可以“借鉴”了。能少走很多弯路!
姓曲的小子搞出的东西,数据传输主体是电话线,Modem到计算机是四芯线。
这样一套方案,最高能达到2000比特每秒。
如果借鉴他的设计,用在可以多路传输的八芯线上,效率还不直接翻倍?
但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不简单。
指令集和协议都经过了封包处理,只能通过安装网路组件和设置时的操作,逆推出软件部分的结构。
Modem里电路板可以直观的看到,但集成电路是封装的。
上面配发的设备是给你用的,不是给你研究的。难道把封装好的芯片磨了,看看里面的设计?
特奶奶的,就很棘手。
没招儿,只能用笨办法,通过观察电路板来推断每块集成电路的用途。
再通过针脚及针脚标识,推断芯片是如何工作的。继而“盲猜”里面是怎么设计的。
嘿~某人很清楚咱们国家的科研人员最擅长的什么……
仿制嘛,把你的东西研究透彻,再根据我们的具体情况,对你的东西加以改进。
技术或工艺不达标时,就弄个低配版对付着先用着。等工艺达标了,就试着超越你。在你的基础上搞出更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