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约翰·狄克森·卡尔的密室讲义(下)

罪案猎人 还真司主 1105 字 5天前

“前面几种要么太过异想天开,要么条件苛刻,可是这种打时间差式的密室杀人手法可以轻而易举对他人产生误导,所以现实中真的有人做过,只不过形式有所不同。”

这种诡计曾用在(通常是刺杀)船上、陈年老屋、温室、阁楼,甚至是露天户外。在这些地方,受害人先是失足绊倒,然后昏迷不醒,最后才是刺客俯身靠近他

第八种:谋杀的一种,对插入钥匙孔的钥匙动一些手脚,将房间伪装成密室!

第九种:在不破坏锁和门栓的情况下,轻松取下门的铰链进入房间进行谋杀,然后伪装成密室自杀!

第十种:在门锁上进行改动第十一种:在可滑动的闩锁上进行改动可以更好的伪装!第十二种:从外面锁上门,然后用绳子或其他道具将钥匙送回房间。

第十三种:创造一种错觉,简单却是最有效的方法。凶手杀人后,从外面锁上门,随身带着钥匙。

独孤理一一否定了这几种方法,这些密室都不符合这起命案的特征。

比如说第七种密室杀人手法,当时是独孤理、顾泽、陈文霞、韩冰四人打开房间的门之后就发现袁念已经死亡,当时没有谁冲上去查看,因为她的死状除非是瞎子不然都看得出她已经死亡,而且四人都有办案经验,不会胡乱接触尸体。

第八种、第十二种密室都是钥匙被人动了手脚,案发之后探案局的法证人员经过仔细勘验,钥匙和门锁并没有异常情况。

至于剩下的最后一种,创造一种错觉,这也不可能,因为房间的钥匙只有一把,就掌握在韩冰的手里,但是韩冰与袁念无冤无仇,他没有杀她的理由。

“十三种密室都被推翻否决了,那么这名凶手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密室杀人手法。”顾泽声音之中带着丝丝寒意。

能在十三种密室杀人手法的之外创造出全新的密室杀人手法,这一点说明了凶手的智商已经到达了一种可怕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