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新约时代,耶稣基督作为最终赎罪祭的伟大形象愈发清晰、鲜明。《希伯来书》更是以细腻的笔触、深刻的洞察,对这一主题展开了深入探讨。将《利未记》中的赎罪仪式与基督的救赎工作进行对比,我们能够清晰地看到基督如何超越了一切旧有仪式,成为更为伟大、更为完美的赎罪者。
完美无瑕的祭物:在《利未记》的赎罪仪式里,对献祭的动物有着严格的要求,必须是“没有残疾”的(参《利未记》4:3 ;《利未记》22:21 )。这一要求背后的深意,是象征献祭的祭物需具备完美的特质,代表着毫无瑕疵的生命。而耶稣基督,作为为世人赎罪的羔羊,同样具备这样的完美品质。正如《彼得前书》1:19 所描述的,祂“没有瑕疵、没有玷污”。并且,基督在尘世的一生,始终保持着无罪的状态(参《希伯来书》4:15 ),这使得祂能够成为毫无缺陷、完全合格的祭物,为全人类的罪献上最完美的救赎。
一次性的永恒献祭:《利未记》中的赎罪仪式,受限于其时代的局限性,需要每年在赎罪日进行重复献祭。这是因为动物的血,虽能在一定程度上暂时遮盖罪,但却无法从根本上彻底除去罪(参《希伯来书》10:1 - 4 )。然而,基督的献祭却截然不同,祂在十字架上,以自己的宝血为代价,一次性地完成了救赎的伟大使命。这一献祭,完美地满足了上帝公义的严苛要求,使得罪得以被彻底赦免。诚如《希伯来书》10:12 所宣告的:“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这表明基督的救赎工作具有永恒性、一次性,无需也不会再有重复。
罪恶的担当与代替:在赎罪仪式中,将手按在祭牲头上这一动作,是罪转移的关键象征,意味着祭牲将代替献祭者承受罪的刑罚。而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以自己的身体,亲身担当了世人的罪。《约翰福音》1:29 中,施洗约翰看到耶稣时,大声宣告:“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以赛亚书》53:5 - 6 也早早预言了基督的代赎之功:“因祂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祂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基督的代赎,并非简单的形式,而是实实在在地背负了全人类的罪,承担了罪的惩罚。
小主,
超越凡俗的大祭司:在《利未记》的赎罪仪式里,大祭司无疑是核心人物。他需要先为自己的罪献祭,而后再为百姓的罪献上祭物,接着进入至圣所,在上帝面前为百姓代求(参《利未记》16:3 - 6 )。然而,大祭司本身也是有罪之人,这就导致他需要不断重复献祭这一过程。但耶稣基督却截然不同,祂是无罪的,并且身兼祭物与大祭司双重身份(参《希伯来书》4:14 )。基督一次进入天上的至圣所,以自己的献祭,为人类成就了永恒的救赎大业(参《希伯来书》9:11 - 12 )。这使得基督成为了超越一切旧约大祭司的存在,为人类与上帝之间搭建起了一座永恒的桥梁。
罪的彻底根除:赎罪仪式中的代罪羔羊被放逐到旷野,从仪式角度象征着罪被带走。然而,这种方式仅仅停留在仪式层面,罪并没有真正被彻底除去。但基督的救赎工作却有着本质的区别,祂的宝血拥有无与伦比的大能,能够彻底洗净我们的罪。使得我们这些因罪而与上帝隔绝的人,能够坦然无惧地来到上帝的面前(参《希伯来书》10:19 - 22 )。基督的救赎,从根本上解决了罪的问题,让人类得以摆脱罪的束缚,重获与上帝亲密的关系。
三、《利未记》赎罪仪式:基督救赎的属灵预表
《利未记》中的赎罪仪式,并非是孤立存在的,其终极目的在于指向基督的救赎,是一系列充满深意的属灵预表:
祭牲之血与基督宝血:动物的血在赎罪仪式中,虽然能起到暂时遮盖罪的作用,但这种遮盖只是表面的、短暂的。而基督的宝血则全然不同,正如《约翰一书》1:7 所说:“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基督的宝血拥有永恒的、彻底的洁净之力,能够将我们的罪从根源上洗净。
代罪羔羊与基督代赎:基督的救赎工作,既像赎罪祭中的祭牲那样,以流血的方式为我们赎罪;又如同代罪羔羊一般,将我们的罪完全担当,并彻底除去。《哥林多后书》5:21 明确指出:“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这深刻地揭示了基督代赎的本质,即通过自己的牺牲,使我们得以在上帝面前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