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该如此的,奈何老天爷不给面子,还没到天黑的时候呢,天色就已经变得阴沉沉的。
这是要下雨的节奏啊,所以在野外露宿是不可能的了,不光会挨雨淋,甚至也生不起来什么篝火,只能是找个地方躲雨。
幸好的是,他们这些人在又走了一会后,就在不远处的一个小山头上看到了一个房子。
至于是什么房子,因为距离还是有些远,所以看不清楚,但有房子就意味着他们有地方可以避雨。
结果走到能够看清楚那房子模样的地方后,胡梓墨想都没想的直接扭头就走,半点犹豫都没有的那种。
看到他这副样子,其余人当中有得想要开口叫住他,结果被身边的同伴给拉住,还有的冷漠以待完全不在意胡梓墨是要去干什么,唯有那个小千金身边跟着的两个壮汉,面上露出了为难之色。
显然,如果不是身边还跟着一位千金小姐的话,他们俩指不定也会跟胡梓墨一样扭头就走的,宁愿挨雨淋也不想要在这里过夜。
没错,这房子正是一座破败了的荒庙,从周围生长的野草来看,明显是很多年都没有人迹。
这种地方,只要有点经验的人,其实都不想进去的,就跟不要招惹童叟和出家人一样的道理。
可惜,这两个壮汉哪怕在不愿意,也不得不考虑护送目标的情况啊,这么一位千金小姐,能受得了淋雨,就算她受得了,可一旦因此生病感冒了咋整,会影响他们声誉的。
“常叔叔,那个弟弟为什么不进去反而走了啊?”在看到已经有人开始进去荒庙当中后,小千金明显也想要进去,但她更加好奇那个比自己还小的弟弟,为何扭头就走,是要去做什么呢?
那个被称为常叔叔的壮汉,一脸犹豫的看了看同伴,见对方微微点头后,就蹲下来柔和的对着小千金道:“任小姐,我觉得咱们如果在加紧点速度,没准就能抵达任家镇了,也就能见到你父亲任少爷,所以咱们是不是继续赶路呢?”
这么一个小女孩能知道个啥,自然是身边跟着的人说啥她听啥了,所以根本就不明白状况的任小姐,自然是听那姓常的壮汉所说的了。
点了点头道:“那好吧,常叔叔咱们继续赶路吧,只是我的脚好痛哦!”
有了顾客的允许,再加上人家小女孩还说自己脚痛,显然是走的路有些多了,所以另外一个壮汉想都没想的直接转过身蹲下,示意那任小姐爬上去。